我国心理测试技术两种编题方法的比较研究——以实案测试题目为例
2011-08-15袁新华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袁新华
(甘肃政法学院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甘肃兰州730070)
心理测试技术是通过主测人员的提问,形成对被测人的心理刺激,从而引起被测人的心理生物反应活动,进而通过其心理生物反映的状况,评判其与案件关系的一项技术[1]。其中主测人员口头提问的内容就是心理测试人员所编制的测试题目。现阶段我国心理测试技术领域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编题方法:一是借鉴和改进美国测谎的编题方法,二是由武伯欣教授等人在大量实案测试的基础上总结和创立的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
根据编制的问题对被测人可能形成的心理刺激程度以及对问题的反应是否与案件相关,可将心理测试所编制的问题分为中性问题、目标问题、准绳问题、牺牲问题和题外问题等。中性问题是对作案人和无辜者均不造成压力,不会引起特异心理生物反应的问题;目标问题也叫相关问题,是明确涉及案情的或正在调查的与案件有关的问题,是测试题目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准绳问题是与目标问题处于同一类型、同一层次的但与目标问题有明显差异的问题,也是与正在测试的案件无关的,同时也是被测人很担心、很害怕,不愿回答的问题;牺牲问题是一种次要相关问题,起着从无关问题到相关问题的一个过渡作用;题外问题是检测被测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或其他关心的问题。每套实案测试试题都是由以上的各种问题共同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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