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资源整合问题的探讨
2011-08-15杜国栋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9期
杜国栋
一、整合应采取均衡统一制度
煤炭资源整合应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鼓励发展煤矿大型化建设,淘汰落后的小型生产煤矿,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矿山救护、技术支持、特殊工种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全面提高的战略性目标。均衡统一制度是煤矿整合中公平性的指导方针,也可以避免在整合中因均衡差异而产生各小煤矿主心里不平衡的现象。
煤矿在整合中应该实行均衡统一的制度,避免因制度不均衡而造成整合后煤矿内部不协调,存在着各种差异。均衡制度指的是煤矿的合并原则和合并措施,对合并后原来煤矿的处理以及员工的分配,很多煤矿在合并中因为没有正确处理这个事情而造成煤矿内部矛盾加剧,最终影响煤矿生产力的提高。这种现象在各企业中都十分常见,一个企业很难改变原本的生存方式和经营方法,很多小煤矿主是不愿意服从大煤矿主的安排的,仍然会自我行事,缺乏管理意识。
过去的煤矿生产大部分是个体经营的模式,缺乏一种有效的管理,而在煤矿整合后就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在员工的待遇和设备分配上都应该有个制度,保障煤矿各项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统一规划,更利于提高矿井的生产力和技术水平,同时还能加强安全保障的综合能力。从煤矿整体的发展而言,这种措施可以让煤矿有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实现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将原本小煤矿中的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型管理方式过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