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音乐的自然美
2011-08-15吴淑元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吴淑元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湖南株洲412007)
一、自然和自然美的界定
在中国传统的美学中,对自然美的探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关键问题是对“自然”的界定。《现代汉语词典》把“自然”释为“自然界”,[1]紧接着把“自然界”解释为“一般指无机界和有机界。有时也指包括社会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1]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自然”似应有两层含义,一是纯客观的“自然”,即自然界存在着的一切无机物质世界和有机物质世界,从这个角度而言,个体的人也属于纯客观的“自然”的一部分。二是包括社会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纯主观的“自然”,即经过人类实践改造过的自然或渗透人类意志的自然。所谓自然美,亦应指上述两类“自然”的美,即纯客观的自然美和纯主观的自然美。纯客观的自然美如山川河流、天空海洋、花卉草木、流水火花等自然界万事万物本身所呈现出的美;纯主观的自然美,如人类精神生活所生产出来的描绘自然界万事万物的音乐、绘画、文学、戏剧等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美。本文所要论述的中国古典音乐作品的自然美,即指人类精神生活所生产出来的中国古代音乐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然美。
二、崇尚自然美的原因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崇尚“自然美”的社会,在音乐作品中尤其如此。人们为什么会崇尚自然美呢?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以农耕文化为主的社会,这种农耕文化为主的社会,使古人更多地依赖自然,对自然的感情也最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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