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与律师培养
2011-08-15刘瑛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1年3期
刘 瑛
随着近几年中国法学专业毕业生人数的激增,就业状况不容乐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法学教育、律师培养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全球化时代如何培养更富竞争力的律师人才?法学教育如何处理好理论传授与实务能力培养的关系?如何进行律师的职业训练?律师素质的提高为法学教育模式提出了怎样的要求?这些巨大而难以遽然回答的问题,是所有心系中国法治未来、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未来、中国法学教育未来的人们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与律师培养转型及发展的主调。
一、现行法学教育检讨及法律诊所模式的借鉴
高等法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市场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任务。然而,我国法学教育向来是把法律作为科学理论来讲授,不注重法律职业教育和法律执业技能的训练,造成法科学生应用能力差,往往毕业后要两三年才能适应司法实际工作,法学教育已受到了实务界的批评,也引起法律教育学者关于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思考。学习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学教育经验,探索我国法学教育新模式,重视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必需。来自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开拓了我们的视野。
(一)现行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分析
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校期间的基本知识学习阶段,局限于知识传授和学生取得良好的成绩,不够重视培养和训练学生掌握实务技能,较少顾及学生今后的发展与工作需求,造成学生“知晓”过于“能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