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特色与改革模式的选择①
2011-08-15胡象明
中国机构编制 2011年3期
胡象明 黄 敏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特色与改革模式的选择①
胡象明 黄 敏
一、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发展的阶段及各阶段的特点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就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特别是对防灾救灾的应急管理。应急管理体制建设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并逐渐完善起来。应急管理体制应对的危机范围逐渐扩大,其覆盖面从以自然灾害为主逐渐扩大到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个方面。纵观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专门部门应对单一灾种的应急管理体制(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简称单一性应急管理体制);二是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参与的应急体制②(改革开放以来至2003年防治“非典”期间);三是强化政府综合管理职能的应急体制(2003年防治“非典”结束后至现在,简称综合应急管理体制)。
第一阶段单一性应急管理体制的特点:一是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主要以某一相关主管部门为依托对口管理,其它部门参与;二是对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分类别、分部门的预防和处置;三是应急管理机构事实上是一种单一灾种的应对和管理机构。
历史经验表明,这种管理模式在应对所设机构管理范围以内的突发事件时是有效的,既能做到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但是,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逐渐超越单一性特征,越来越具有综合性、复合型和跨界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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