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与政府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的杭州经验与启示
2011-08-15周红云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 周红云
一、引 言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已经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最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题。
然而,社会管理到底是什么,如何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界和实践界都还没有清晰的统一认识,甚至还有许多认识上的误区。例如,有人认为,所谓社会管理就是管理社会,社会是管理的对象,政府是管理的主体,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则是管理的目标,因此,作为政府重要管理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达成社会稳定和有序。而社会管理创新则被理解成政府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内容、手段和方式等的创新。那么,社会管理到底由谁来管理(管理主体)、管理什么(管理客体)和怎么管理(管理制度和机制)?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又是什么?
与将社会管理看作是政府管理和控制社会的观点不同,我们认为,社会管理至少包括两个基本面向:即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以及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一方面,社会管理首先应该强调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因为从根本上说,最广泛起作用的、维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自动调节机制必定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社会中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是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条件,如果没有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公民和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依靠国家和政府发出指令实施控制,那么,国家和政府将不堪重负,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也难于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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