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民政职能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2011-08-15谢松保
中国民政 2011年6期
◎ 谢松保
切实履行民政职能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 谢松保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目前,湖北省城市低保对象在140万人左右、农村低保对象在220万人左右、重点优抚对象在40万人左右、常年灾民在200万人左右。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58元,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260元/月,月人平补助146元。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底线公平,是民生之本,是维系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基本条件。湖北省将按照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着力做好工作:一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湖北省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发展创新,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一张保护困难群体的全方位的安全网。下一步,将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取消大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制度,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形成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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