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工作落实的辩证法
2011-08-15
中国民政 2011年6期
湖北省宜城市民政局局长丁国锋认为,抓好工作落实的辩证法要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上和下的关系,做到上行下效,上下结合,在结合中抓落实。坚持理论和实际的统一,着力搞好上级精神和下面情况的结合,要“吃准上头的,摸透下头的,变成自己的”,做到“四不要”:不要开“通用药材”。在发文件、提要求时,机关和基层不能一个模式,不同类型乡镇不能“一刀切”,干部和职工不能“一锅煮”;不要提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贯彻上级的指示,要从每个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要凭自己的兴趣爱好来抓工作。不能对上级布置的工作符合自己的胃口就抓,不符合自己的胃口就丢在一边不管,也不能因为自己对这项工作感兴趣,或者对这项工作轻车熟路,就紧抓不放,对不感兴趣或不了解的工作就敷衍塞责;不要照本宣科走形式。从形式上完成文件要求的步骤或者数量并不等于工作的落实。只有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着眼点放在单位的长远建设上,有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才是真正的落实。二是正确处理大和小的关系,做到以大统小,小中见大,在兼顾上抓落实。首先要分清大小,做到抓大放小。单位工作千头万绪,要抓的事很多,党委和领导对于影响全局,事关工作成败的关键问题,要集中精力抓紧抓好;而对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则应该让业务部门去办。其次要注意变化,小中见大。大事和小事并不是互相对应,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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