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事办好 实事办实
2011-08-15本刊编辑部
中国民政 2011年6期
◎ 本刊编辑部
把好事办好 实事办实
◎ 本刊编辑部
5月18日,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1〕80号),标志着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这是福及城乡困难群众的一件大好事,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性实事。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仅是事关基本民生保障的政治态度,也是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界定低保范围、核定低保对象、确定补助水平以及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在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上,民政部就把“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作为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明确目标,列入《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现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各地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抓好《指导意见》的宣传、贯彻,要将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作为当前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探索建立全国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许多地方早已开始。以北京为例,2007年起就尝试物价与低保标准及相关补贴联动。不少地方都在探索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中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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