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2011-08-15钮友宁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钮友宁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 南京 210003)
关于改善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钮友宁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 南京 210003)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形成劳动关系立法和社会法制环境的统一,形成党政主导和工会参与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加快我国劳动关系立法进程,营造职工依法维权的社会法制环境。各级政府在劳动管理与监察中发挥主导作用,可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不断提高现代企业管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力度。
企业;劳动关系;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发挥着对人力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企业劳动关系逐步走向市场化契约化复杂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经济特征和普遍发展规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民社会民主权利意识,社会各阶层主体行为及利益诉求表达的多元化,劳动和资本在市场和企业内部博弈的常态化,劳动关系矛盾成为转型期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诱因,并与社会矛盾形成同频共振效应。面对挑战与机遇俱来的国内外新环境和新形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成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工会要配合党委政府推进科学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线,充分认识劳动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导向作用,把发展经济、保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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