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强化公安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零容忍”导向
2011-08-15华远平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华远平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廉政建设研究
谈强化公安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零容忍”导向
华远平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中央的指示和浙江的实践,都要求我们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零容忍”导向,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为民的新期待。强化“零容忍”导向,一要更好地将“零容忍”体现在思想认识的深化上;二要更好地将“零容忍”体现在对突出问题治理的深化上;三要更好地将“零容忍”体现在关口前移和惩一警百工作的深化上;四要更好地将“零容忍”体现在规范执法的深化上。
公安队伍建设;反腐倡廉;“零容忍”导向;浙江省
编者按:自去年我省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对廉政建设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展示我省公安机关廉政文化“三进”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进公安廉政建设,特在本期开辟“廉政建设研究”专栏,选登部分优秀之作以飨读者。
2010年初以来,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践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要坚持“零容忍”导向的要求,在队伍管理上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前不久,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加强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的同时,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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