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经验对构建中国环保税体系的借鉴意义
2011-08-15刘明勋
战略决策研究 2011年4期
刘明勋
环境问题涉及自然生态的可持续性,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如何保护环境,是任何国家和政府都应该重视的问题。中共十七大将环境生态建设提升到文明建设的高度,并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提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政府在环保领域责无旁贷[1]。相比控制管制,环保经济手段尤其是财税手段更凸现优势。正因为如此,财税手段成为各国政府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工具,特别是欧盟国家,环境税的应用最广,实施后的效果最好。2010年10月1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在审视中国目前有关环境保护税费的基础上,参考借鉴欧盟的经验,构建中国的环保税,具有现实迫切性,也具有长远的意义。
一、中国环保税费的现状和问题
从广义上来说,环保税政策包括环保税费、与环保有关的税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消除不利环境影响的财政补贴政策。从狭义上来说,环保税主要是针对污染物和污染行为而征收的税,可分为三类:(1)以污染排放量为依据的直接污染税;(2)与污染排放有关,通常以产品税形式出现的环保税;(3)旨在鼓励有利于环境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除特别注明的第三部分的“费改税,开征环保税”外,本文都是指广义的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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