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健全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
2011-08-1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张容胜
国防 2011年8期
关键词:建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李 成 张容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下简称《国防动员法》)规定:“国防动员经费按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是学习贯彻《国防动员法》的要求之一,是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
建立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防动员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富国与强军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对于优化国防动员资源配置、解决国防动员保障形式单一的问题、提高国防动员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下,随着军事斗争准备任务的深化和拓展,国防动员需求呈现出数量大、时效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等特点,经费相对匮乏与国防动员需求旺盛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建立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有利于在完成多样化军事行动任务中迅速启动国防动员机制,为军队遂行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有利于促进平战结合的实现,使国防动员建设不断获取新的动力。国防动员各项工作的完成,归根结底要通过经费保障得以实现。当前,省以下国动委各办公室大多挂靠在不同的单位,是主管单位的内设机构,其经费标准只能维持日常办公需要。如遇特殊情况或上级分配应急保障任务时,国防动员系统就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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