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中生命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1-08-15杨雪芹牟少华
军事体育学报 2011年4期
王 帆 杨雪芹 牟少华 路 丁
(云南大学体育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建国几十年来,我国国民遇见重大灾难和险情应该如何应对,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较少被系统性地涉及,至今存在一个空白。在近年来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中 (如汶川特大地震、衡阳特大火灾),我国民众,尤其是学生在面对灾害时不具备相应的避险能力、生命教育比较单薄的问题越发凸显,再次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
1 国外学校体育中生命安全教育评述
关注健康、关怀生命,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在国外早已被重视。生命教育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在1968年提出,希望借此唤起人们对生命的热爱,消解生命的威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思潮,生命教育在全球得到逐渐推广,在实践层面发展较快。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教育必须教会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造。”在随后的研究中,学会生存、生命安全教育的意识被日益强化,并逐步纳入一些国家的学校教育体系之中:
日本:由于日本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气候特点,经常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他们较早就十分重视生命安全教育,并在学校保健体育指导要领中明确规定了关于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日本体育指导要领发现,生命安全教育的内容比较全面和系统,主要包括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伤害的预防。②伤害应急措施。其中锻炼学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如地震及泥石流、火灾次生灾害等危险时刻,能够准确判断周围情况,冷静、迅速、安全地行动,并关注媒体对灾害信息的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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