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境”中重构观念
——观念艺术的语言观念探析
2011-08-15解玉斌谢建明
文艺评论 2011年5期
○解玉斌 谢建明
在“语境”中重构观念
——观念艺术的语言观念探析
○解玉斌 谢建明
艺术是一种语言,它总要通过一定的语言方式呈现出来,不同时期的艺术,其语言观念却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一般说来,大致有以下三种艺术语言观念:1、现代艺术之前的传统的工具论语言观;2、现代主义的自律论语言观;3、后现代艺术的解构主义游戏论语言观。观念艺术通过对以上三种语言观的超越,形成了自身独特的语言观念。观念艺术通过挪用的方式,对原有的能指与所指意义进行拆解,将被挪用的文本置入一个新的意义系统,使其产生新义。
观念艺术语言观念的理论来源
观念艺术的语言观念与20世纪西方“语言学转向”有关,它首先受索绪尔的语言学的影响。在《普通语言学教程》著作中,索绪尔提出了系统的语言学理论。索绪尔把语言符号分为“能指”(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两部分。例如语音为“桌子”就是“能指”,而它的词义的桌子就是“所指”。索绪尔认为,任何语言符号都是概念意义与其语音形象的结合。传统语言学认为,语言中的“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固定不变的,是一一对应的,在绘画中,画面充当的只是知觉的相等物,作为画面的“能指”与“所指”的意义是一致的。而在索绪尔看来,语言的“能指”与“所指”只是约定俗成的,并不呈现这种简单的对应关系,无论是语音还是文字,都是依次排列线性地展开的。能指完全可以摆脱所指的限制,通过语音之间的差异和书面符号之间的差异产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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