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学角度带动和谐社会理念
2011-08-15蔡扬
大家 2011年3期
蔡扬
以美学角度带动和谐社会理念
蔡扬
党的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本文从如何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上着手,提出美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只有以中西古典美学精神为基础,以中华传统美学理念为纽带,重视美育对和谐人格的培养,才能够构建出新世纪下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
和谐社会 美学理念 美育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以来,一个具有活力、结构形态相对合理的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在中国逐渐显露出来,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但是,中国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还仅仅是一个雏形,其内部还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明显具有过渡性、自发性和半封闭性等特点。针对我国社会现状的这一特点,许多专家和学者提出了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所谓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是构建人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那么,到底什么是“和谐”,我们又将如何更好地构建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呢?
一、以中西古典美学精神为基础,构建现代和谐社会
随着社会实践和审美活动的进一步推进,发达起来的人类大脑必然要对美的现象做出理解把握,尤其是上古时代的哲人和思想家必然要把美的问题纳入他们的研究视野,给予理论性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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