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诗的要素及成诗条件
2011-08-15王懿琦
戏剧之家 2011年11期
□王懿琦
诗是人类表达情感不可或缺的一种文学形式,一种超越语言、文化、地域的文学形式。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为它的美所陶醉。从古诗词到五四运动以来现代诗的兴起与繁荣,再到上世纪80年代以来歌曲的流行,从中国方块字组成的四方“诗阵”再到西方字母拼接而成的流动诗话,诗歌的形式可谓是千差万别。那么什么是诗?作为一首诗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前一段时间网络上关于“梨花体”诗的争论热烈,诗的界定问题显得更为必要。然而正如大多数艺术形式一样,给诗下定义太过困难,无论你下什么样的定义,总有人能够反驳。所以在这里,笔者并不妄图给诗下定义,而是列举出一些基本的条件。
不可否认,在不同的语境中,诗这个字本身的含义就在不断地变化。譬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不是一本谈什么是诗与如何作诗的著作,而是阐释戏剧创作、文学理论以至于关乎艺术整体的宏大著作。所以有必要对本文所讨论的诗予以界定。任何一种文学形式乃至艺术形式,都是由其内在的魂和外在的形来决定的。诗也必须有诗的魂,在这里我们就姑且称之为诗的精神。就是要具有诗格,就像一个人必须具备了人格才能真正称其为人。诗的精神恰似诗的灵魂,这是一首诗最为核心也最为基本的条件。
具体来说,诗的精神所在就是诗歌承载了诗人真挚真实而又强烈自然的情感,然后通过具体的真实的可感的事物(意象)传达出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