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否决金融工具双重列报理念原因分析
2011-08-11虞金菁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21期
□文/虞金菁
一、引言
2010年5月26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FASB)发布了改进金融工具财务报告问题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亮点之一是要求对大部分金融工具同时列报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的计量金额(以下简称“双重列报”)。但是迫于各方压力,2010年底美国国会否决了该征求意见稿,FASB主席也因此被迫提前离职。本文简要阐述征求意见稿中双重列报的内容,着重分析双重列报的产生背景和最终失败的原因,探讨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策略和方法。
二、双重列报的内容
为了能够在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复杂性的同时,向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及时、更具代表性、更相关的信息,FASB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针对为了募集资金或支付合约现金流而持有的金融工具,报告主体应当在财务状况表中同时列报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在确定净收益和综合收益的过程中同时包含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即同一资产项目并列列报其按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的金额,又称“双重列报”。以下以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为例说明双重列报的形式。
X公司于20×3年以1,000美元的价格买入了20年的A债券,票面金额为1,000美元,票面利率为10%,一次性还本付息。在20×3年的年报中,A债券的摊余成本为1,000美元,但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则与时下市场利率直接挂钩。
如果市场利率为10%,即与A债券的票面利率相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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