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分析主体的产权界定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讨
2011-07-13周良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2期
周 良
财务分析主体的产权界定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讨
周 良
一、引言
“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新古典经济学家视企业为生产函数,市场关系由供求曲线表达,并假设企业的各项交易活动是不稀缺的,即交易费用为零。但自从以科斯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理论产生以来,对这一假设作了典范性的突破,认为“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可计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因而可以纳入经济学分析的轨道。”从而把人们研究企业的视角从企业外部引入企业内部。会计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以其货币计量、综合性、真实性等为特征对社会资源的流动、分配和配置方向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可以说,会计学是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就是对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和计量的过程。因此在该前提下,将会计信息相关的问题纳入产权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无疑将是一种有意的尝试。
法律上对产权有一个简短的定义:“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力。”这里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而经济学中的产权定义外延要宽得多,著名产权经济学家德姆塞茨认为产权“就是指使自己或他人受损或受益的权利”。因而企业的任何一个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产权关系人。产权不明晰是我国企业制度变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会计信息供需主体的行为分析入手,侧重于通过财务分析主体的产权界定,来对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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