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出口退税率对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影响
2011-07-13肖海霞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2期
肖海霞
调整出口退税率对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影响
肖海霞
一、基本概念及背景分析
1.基本概念
(1)出口退税: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税制。
(2)出口退税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2.背景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我国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其他相关商品也得到相应提高。这是去年8月1日以来中国政府为促出口第七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据悉,经此次调整后,出口产品综合退税率将由目前的12.4%上升至13.5%,退税资金大约要增加252亿元。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直接背景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经济平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困难局面,上半年GDP增速低于8%几乎已成定局。因此,进一步刺激经济,包括刺激出口,是必然的策略。另一方面,二季度以来,美欧日经济体分别采取的经济刺激计划或多或少开始显现效果,经济下滑趋势明显减缓,今年内触底反弹的可能性上升。这一变化,为我国改变全年出口负增长局面提供了一个有力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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