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全面收益表要素的构想及展望
2011-07-13才杰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2期
才 杰
关于我国全面收益表要素的构想及展望
才 杰
全面、公允地报告和披露企业真实的业绩水平和获利能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由于传统收益表仅对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已实现的收益进行报告,严重滞后于经济事项的实际发生,已不能满足当前使用者对业绩信息的要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曾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相对于传统收益概念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变动。它包括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权益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由净收益和其他全面收益两部分构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现有的传统的利润表已不能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因此,在我国现阶段报告全面收益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全面收益表的披露,更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解决我国将出现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难题,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一、设置利润表要素时,有两种不同做法
一是对“收入”、“费用”要素作广义的解释,将利得并入收入,损失并入费用,只设立“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这种做法借鉴了ASB和IASB的要素设置。ASB明确以利得和损失代替收入和费用作为财务业绩报表的基本要素,也即全面收益由利得和损失两个要素构成,全面收益=已确认利得-已确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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