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研究
2011-07-12鲍震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9期
鲍震宇
一、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述
随着农村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民生工程日益引起各界重视,而传统意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传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政府、集体补助很低,属于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致使其保障性较差,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推行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新农保一经建立便得到了迅速发展(见表1)。
其中,截至2011年3月底,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838个县和直辖市大部分区县参保人数共计1.3亿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3582万人,基金累计结余563.8亿元。同时,20个省份的409个县自行试点,参保人数达到4469万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1421万人。北京、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传统农村养老保险相比,增加了政府对农民养老的资助,是增进农民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其施行过程中面临多重风险,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风险分析
(一)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风险
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定的、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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