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住房价格合理性评价研究——以 南 昌 市 为 例
2011-07-11乐建明
常州工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能力
乐建明
(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我国城市住房价格合理性评价研究
——以 南 昌 市 为 例
乐建明
(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利用剩余收入法、月供款占家庭收入比例控制法、各大城市统计数据横向比较法这3种思路,推导出简便易行的公式确定房价收入比的界限,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房价收入比的相关参数进行界定,分析了房价收入比与住房负担能力指数之间的相关性。以南昌市为例,计算分析了南昌市2004—2009年房价收入比和南昌市2004—2008年住房负担能力指数。
房价收入比;住房负担能力指数;剩余收入法;家庭收入的比例控制法
1 问题的提出
上世纪80年代初以“提租补贴出售公房”为开端的住房制度改革,经过10多年的探索后,到90年代中后期,以1994年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两个重要文件为标志①,基本确立住房供应及分配的市场化方向。另一方面,70年代末以征收场地使用费为开端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经历征收土地使用费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试点,到90年代也基本确立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以及配套的金融信贷体制改革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高速蓬勃地发展。然而问题开始显现,房价上升太快,尤其是近几年,各大城市房价上涨太快,太高,超出城市普通居民购房承受能力,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房价问题”不仅成为老百姓高度关注的话题,也成为政府高度重视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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