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煤业集团年薪制方案的优化
2011-06-12张四龙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1年4期
● 张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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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集团年薪制方案
S煤业集团是大型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拥有16家专事原煤生产的子公司,原煤销售则由专门的销售公司负责。为调动各原煤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自集团成立之日起,就对各公司经营者群体实行年薪制。根据现行方案,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激励奖罚和专项奖励四部分构成。其中,专项奖励包括安全奖和采掘机械化奖,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⒈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各原煤公司经营者基本年薪相同。按现行方案,正职为9万元,副职为正职的80%。(注: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正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均为副职)
⒉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并适当考虑其管理难度和对股份公司的贡献大小。考核指标分经营成果指标和过程评价指标两类,具体构成如表1所示,考核采用倒扣制,单个指标的满分均为100分。另外,各过程评价指标权重相同。
正职的绩效年薪以15万元为基数计算,副职则按正职的80%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正职应得绩效年薪=15×绩效考核得分÷100×难度和贡献系数(万元)
其中,难度和贡献系数依据考核年度所管辖的矿井数量、较前三年平均净利润增量、原煤产量占各企业总量的份额确定。计算公式为:
难度和贡献系数=0.6+(被考核企业矿井数量÷各企业总矿井数量×0.3+被考核企业较前三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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