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的内容、特点探析*
2011-06-06周云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周 云
(华南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学院,广州 510641)
澳门地区社会工作全面而有效的开展,对澳门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澳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澳门各宗教团体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上,宗教团体是澳门社会工作的开启者;现实中,宗教团体是澳门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阐述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澳门宗教团体开展社会工作的内容,揭示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的特点,对于推动我国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澳门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
澳门宗教团体对澳门社会工作有开创之功。早在16世纪,宗教组织就创办了的慈善机构,开展慈善活动。1568年,葡萄牙天主教耶稣会士贾尼劳到达澳门,不久就建立了澳门仁慈堂,是澳门历史上最早的慈善机构。仁慈堂成立后,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主要是救助病弱者以及收留抚养被遗弃、无人照管的儿童,相继建立了贫民医院、麻风病院、育婴堂、孤女院等机构。至18世纪之前的两个世纪中,仁慈堂一直是澳门主要的慈善机构。此后,18-19世纪,其他宗教组织也相继在澳门建立慈善机构,天主教的嘉诺撒修女会,创办了孤儿院、育婴院和学校。基督教这一时期逐渐进入澳门,同样致力于慈善事业,创办了多间慈善机构,如澳门眼科医院、中华医疗传道会澳门医院等。[1]直至19世纪末期华人慈善机构兴起之前,天主教、基督教创办的慈善机构是澳门慈善事业的主要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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