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情小说中的婚姻伦理
2011-04-13孙琳琳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小说
孙琳琳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4)
世情小说中的婚姻伦理
孙琳琳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4)
描摹世相人情百态的世情小说,可以见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一些伦理道德规范和约束。中国古代社会以“三从四德”规范女子的言行举止德性,将女子一生鲜明地划为三个阶段,即未嫁、既嫁、寡居。本文以这三阶段的分期为出发点,以女子之“从”为侧重点,分析世情小说中所展现出的,古代未婚男女、已婚夫妇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循的相关婚姻伦理和道德规范。
男尊女卑;婚姻伦理;道德;“三从四德”
中国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以男子为中心,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关系各方面男子地位都高于女子的制度和思想”[1]572,并建立起一整套以男尊女卑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中国古代是男尊女卑的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对未婚男女及已婚夫妇的规约,主要是就女子而言。女子需要履行生养子女、侍奉公婆和丈夫、操持家务等多种“义务”,其思想行为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在诸多制约女子言行的伦理规范当中,最普遍的就是“三从四德”,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言行和思想品德的要求。“从”即服从、顺从;“德”既指社会规范,也包含个人品性修养之义,是社会意义上的范畴。就女子而言,“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仪礼·表服·子夏传》),“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宫·九嫔》),二者相联相融,成为衡量和规范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和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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