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当代启蒙范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例
2011-04-13张新国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张新国
(厦门大学 哲学系,福建 厦门 361005)
作为中国当代启蒙范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例
张新国
(厦门大学 哲学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哲学意义上的“启蒙”,首先意谓现实的人立足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之中,不断实现主体思想的理性化,进而在形而上价值理性的提携下,实践性和创造性地重构属人的现实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当代中国文化的价值向导,能够与中国传统思想和现实社会有机地融为一体,有内在的逻辑应然性,其中首要的一点在于我们对于文化启蒙范型的普遍性诉求。
启蒙;范型;马克思主义哲学;重构;历史性
俞吾金在其《启蒙的缺失与重建》一文中谈到:“从近代中国以降,启蒙精神一直处于边缘的,甚至缺失的状态。”[1]这一论断审慎而严肃地点出了当代中国文化发展根基问题的症结。近代以来,特别是“五四”以来,在哲学意义上,我国文化现实可以概括为三大格局:传统主义、新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者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问题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核心。这一问题可以合理地转换为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文化版图之间的内在逻辑。简言之,引领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融超越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启蒙精神究竟是否在场?其内容和形式分别是什么?对此,学界讨论还未足够深入。笔者认为,究其实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可以担当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范导——启蒙范型。
一、中国启蒙运动理解的现状与诠释的限度
方克立在谈到文化的体用问题时将张岱年先生综合创新的文化观概括为“马魂、中体、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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