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籍保护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探讨
2011-04-13陈隆予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1年3期
陈隆予
(河南大学图书馆,河南 开封 475001)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历史的民族,在长达四、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我们的祖先以其独特的智慧和创造力创造出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为全人类的文明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巨大贡献,留下了大量的古籍文化遗产。我们在为灿烂的民族文化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也深深地感到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重大。当前,我国的古籍保护工作虽然已经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古籍保护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古籍保护工作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化操作,是古籍文献得以妥善保存和科学利用的根本办法。从2005年开始就颁布了《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古籍普查标准》等6项基本标准。这6项基本标准的出台,对全国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发挥了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古籍文献分散收藏于全国各地各种不同层次的图书馆和其他相关部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还缺少刚性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各个古籍收藏单位对于上述6项标准执行的力度存在有很大差异,就是已经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由于重视程度不同和经费等方面的原因,在执行上述标准方面同样存在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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