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标准IEC 60601-1第三版在中国转换的建议
2011-04-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100044孙卓惠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12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100044)孙卓惠
自从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GB 9706.1以来,特别是2006年全面执行该标准以来,我国医用电气设备的质量显著提高,设计、生产、监管人员对于该标准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988年发布的IEC 60601-1:1988及其修改件,是该标准的第二版,以下简称第二版。2005年IEC发布了IEC 60601-1:2005,这是该标准的第三版,以下简称第三版。第三版有了很大的改变,主要是增加了对“基本性能”和风险管理文件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着手第三版的转换。本文就转换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1 降低要求的部分
1.1 电击防护 医用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它必须满足患者安全的要求。医用电气设备中与患者接触的部分称为应用部分,在第二版中很多条款就是为应用部分而要求的。
除了应用部分外,医用电气设备中还有很多部分只与操作者接触,不与患者接触。第三版把电击防护分为患者防护方法和操作者防护方法。患者防护方法与现行GB 9706.1一致;操作者防护方法与GB 4943 一致。这样的改变是合理的,既保证了安全,又为设计人员提供了更大的选择。其实,GB 9706.15 《医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已经采用了这个理念,第三版把这个理念应用到更大的范围。
1.2 应用部分的温度 第二版要求不向患者提供热量的设备,其应用部分的最高温度限值是41℃,这是黏膜接触时防止烫伤的温度限值。如果应用于皮肤,温度限值就可放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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