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2011-04-08孔令歆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环境
张 静,孔令歆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71)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张 静,孔令歆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71)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深刻变革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同时也给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加强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可以有效维护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充分调动著作权人的积极性促进网络的良好运行,从而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著作权;网络环境;侵权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与机遇。网络环境下,如何在既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前提下,均衡利益,协调冲突,兼顾社会公众的利益,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成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新课题。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
1.在网络上对作品未经授权的数字化传输行为
未经授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获得作品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这里的未经授权的使用包括没有获得任何著作权的使用许可、超出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地点、时间、范围和方式等。例如,许可使用的范围是允许出版发行光盘,但是使用人除了出版发行光盘外还把作品出版成图书或者卡带,这就构成超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范围。
2.侵权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法并没有对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作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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