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同“号”惹的祸*兼评“白沙”商号、商标冲突案
2011-04-03刘宁
电子知识产权 2011年12期
关键词:企业
文 / 刘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竞争的加剧,我国商号权之间以及商号权与商标权之间权利冲突的情形愈加突显,如何合理有效解决这一冲突,一方面对权利冲突当事方影响重大,另一方面也对处理权利冲突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对商号权之间以及商号权与商标权之间权利冲突的解决,法学界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学者也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但大多停留于理论层面,即关注于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比较、权利冲突表现形式的罗列、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分析、权利冲突解决基本原则的阐述等内容。这些理论探讨固然需要,但对我国现实存在的商号权之间以及商号权与商标权之间权利冲突的有效解决,指导帮助不大,可适用性不强。 本文通过对现实发生尚存争议的商号、商标冲突个案的深入剖析,探寻各方争议的焦点和实质,归纳此类冲突案件合理有效解决的思路和要点,以期从方法论上为实务操作提供办案指引。
一、“白沙”商号、商标冲突案概要
原告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白沙)1989年4月16日登记注册“福建省南安县白沙消防器材厂”,1993年5月22日变更为“福建省白沙消防器材公司”,同年9月8日变更为“福建白沙消防工贸公司”,2003年3月5日变更为“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被告南安市白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白沙)1995年1月9日登记注册“福建省南安市白沙消防设备厂”,2003 年2月26日变更为“南安市白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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