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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循吏的行政风范

2011-04-01邱少平张艳霞

城市学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范晔后汉书太守

邱少平,张艳霞

自司马迁《史记》为“循吏”开立传之先河,循吏便成为后代史家修史所关注的一种重要的官吏类型。所谓循吏,就是奉公守法的官吏,为大家所公认的好官。班固在《汉书·循吏传》中进行了这样的概括描述: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此廪廪庶几德让君子之遗风矣!”生动反映了汉代循吏极具人格魅力。

一、勤于政事

勤政是汉代循吏的一个重要特点。他们在其位,谋其政,恪尽职守,勤奋努力,不偷懒懈怠、贪图享受、尸位素餐。史称王成为胶东相,“劳来不怠”;[1]龚遂任渤海太守,“劳来循行”。[2]即总是深入民间,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曾任零陵太守和南阳太守的召信臣,好为民兴利,不辞辛劳。身为二千石高官,他很少有在府中安心休息的时候。他曾躬耕以劝勉百姓致力于农业生产,经常出入田间地头,连歇息都不去乡署亭舍。黄霸可谓汉代循吏励精图治的典型代表,史载“自汉兴,言治民吏,以霸为首”。黄霸任颍川太守,关心民生,走村访户,倾听民声,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作为从政治民的参考。他从与百姓的言谈中受到启发,令驿馆和乡官养鸡喂猪,以救济那些鳏寡孤独贫穷者;颁行条规、教令,设置父老、师帅、伍长,健全乡村组织,推行教化;劝导百姓做善事,预防奸诈;努力耕田种树,种桑养蚕,饲养家畜,增加财富,勤俭节约,力戒浮华奢侈。诸于柴米油盐等琐碎之事,许多官员不屑而为,但黄霸却事必躬亲,不厌其烦。由于他勤于明查暗访,用心尽力,对一郡情况相当熟悉。以至于属吏公务食宿情况、哪里有民间丧事急需之木材等等,他都能了如指掌,吏民“咸称神明”。[3]

二、清廉自守

汉代循吏清正廉洁,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中饱私囊。如黄霸为郡小吏时,掌钱谷出入之数,就能“薄书正,以廉称。”[3]朱邑为官“廉平”,身为列卿,然“居处俭节,禄赐以共九族乡党,家亡余财”。皇帝称赞他为“淑人君子。”[4]刘宠由郡守而卿相,可“清约省素, 家无货积。”因他一贯生活俭约质朴,穿着朴素,外出办事更是轻车简从,因而不熟悉他的官员简直认不出他是京城高官。如有一次他离京去外地办事,有关部门通知沿途亭舍接待。可当他们一行止宿一亭舍时,亭吏没好气地斥责他说:“我们原来把亭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是为了迎接京城刘宠大人的,不是给你们这些老百姓准备的。”亭吏竟把他当作平民百姓而拒之门外。面对冷面拒纳,刘宠并没有大发脾气,而是不动声色地“无言而去”。[5]东汉时合浦郡盛产珍珠,那里的老百姓就依靠采珠、卖珠为生。著名的合浦珠引来天下客商,珍珠市场非常红火。但由于前几任太守贪得无厌,敲诈勒索,横征暴敛,巧取豪夺,使得客商大大减少,珍珠市场萎缩,与之相关联的各行各业也随之萧条。加上官府不顾珠蚌的生长规律,强迫珠民连年滥采,珍珠产量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差,生产和流通遭受严重破坏,致使一个好端端的合浦珍珠市场被迫迁徙到邻郡交阯去了,百姓断了生活来源,许多人甚至饿死。孟尝任合浦太守后,下令废除盘剥珠民的非法规定,不准滥捕乱采,以保护珠蚌资源。很快,珍珠繁衍,合浦郡又成为盛产珍珠的地方,迁徙到交阯的珍珠市场又回到了合浦,再现了昔日的繁荣火爆景象,老百姓重新过上了富足安康的日子。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合浦珠还”的故事。可孟尝并没有象前几任太守那样,因当合浦太守而发财。当他离任的时候,家无余财,两袖清风,只身隐居于穷乡僻壤,亲自耕田种地而为生。邻近几县士民仰慕其德,纷纷举家搬迁来与他做邻居者就有一百多家。

三、为政以仁

为政以仁,即用仁爱之心安抚百姓、治理地方,这是汉代循吏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首先,安民。两汉时期在地方危害百姓较深的,无非是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和地方豪强的武断乡曲。如果对此姑息纵容,听之任之,要想保持地方的安定局面是不可能的。

汉代循吏认识到官吏自身是否守法,是法律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而且本身执法公正与否,事关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治久安。因此,一方面,他们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如朱邑“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4]刘矩,性情耿直,不趋炎附势,因得罪权倾天下的外戚大将军梁冀而遭贬黜。任延拜武威太守时,皇上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即提醒他要好好侍奉上级长官,保住已有的名誉地位。但任延对此有他自己的见解,回答说:“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6]明确表示自己决不会为保全个人的名利地位,而去损害国家和百姓利益,违心地去附和、取悦上级,更不要说巴结贿赂上司了。汉代循吏,没有一个是贪赃枉法之徒。为人正直,奉公守法,是他们的共同特征。正由于他们自己有良好的个人操守,才能以其人格魅力影响到周围的官吏,并为百姓所尊敬,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在执法时,他们又能做到公正严明,收到了狱讼止息、社会安定的效果。如汉宣帝时,“百姓苦吏急”,便命“持法平”的黄霸担任廷尉正,他“数决疑狱,庭中称平”,“狱或八年亡重罪囚”,[3]治为天下第一。王涣为洛阳令,“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7]第五访补新都令,“政平化行,三年之间,邻县归之,户口十倍。”[8]童恢“执法廉平”,为不其令,“一境清静,牢狱连年无囚。”[9]另一方面,他们从严治吏,选用“良吏”,淘汰“奸吏”。如召信臣为南阳太守,“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甚者案其不法。”[10]秦彭为山阳太守,吏有过错,辄加罢遣。每于农月,亲度田亩,分别肥瘠,各立文薄,藏之乡党。于是,“奸吏跼蹐,无所容诈。”[11]不其令童恢,“吏人有犯违禁法,辄随方晓示。若吏称其职,人行善事者,皆赐以酒肴之礼,以劝励之。”[9]循吏在吏治上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作法,表现出了开明官吏的政治远见。

至于汉代地方豪强大族,往往凭借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招揽宾客,武断乡曲,欺压百姓,称霸一方。对于他们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危害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法行为,循吏也能做到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迁就。例如王涣为温县令时,“县多奸猾,积为人患”。[7]他用计击讨,取得良好的效果。武威郡豪强田氏称霸,其子弟宾客为害一方。任延上任后,发誓为民除害,杀田氏父子宾客五六人。田氏恼羞成怒,遂纠集数百人攻打郡府。任延毫不畏惧,果断“发兵破之”。[6]从此,郡中百姓安居乐业。

循吏在严厉打击贪官污吏和地方豪强的同时,对老百姓则力加安抚。西汉宣帝时,渤海一带饥荒,发生饥民暴动,宣帝便任命龚遂为渤海太守以止息之。龚遂说:“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胜之”就是把饥民当作敌人镇压,“安之”则是作为亲人加以抚慰。龚遂从仁爱的立场出发,认为民为“盗贼”的原因是“困于饥寒而吏不恤”,并非甘心为盗,所以仍将他们视为“陛下赤子”,只要他们愿意做良民就既往不咎。他一到任,就下令各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规定“诸持鉏鉤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这样一来,人们纷纷放下手中武器,甘愿持田器做良民。当地众多的杀人越货的强盗,闻讯也“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鉏鉤。”[2]由于龚遂处置得当,立即缓和了官民矛盾,平息了骚乱。循吏对所谓乱民盗贼都如此体谅,对顺民百姓更是关爱有加。他们“视民如子”,老百姓就把他们看作自己的父母。西汉召信臣和东汉杜诗先后任南阳太守,为民造福,当地百姓称颂“前有召父,后有杜母”。[12]朱邑早年为舒桐乡啬夫时,就“以爱利为行”,即把爱民惠民作为自己为官从政的原则,特别注意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困难,常“存问耆老孤寡”。[4]任延为会稽都尉时,“省诸卒,令耕公田,以周穷急”。山民结婚无聘礼,他便“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6]仇览为蒲亭长,“躬助丧事,赈恤穷寡”。[13]第五访为张掖太守时,发生严重饥荒,他果断下令开仓赈救。身边好心人怕他“先斩后奏”受责罚,劝其上奏待准。第五访认为待准就是“弃民”,斩钉截铁地说:“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8]即不惜用乌纱帽和生命来保全一郡百姓生命。他一心为民,可说到了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安危的地步。循吏们用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安定平和的局面,为他们发展地方经济、顺利实施富民计划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其次,富民。以仁爱安抚百姓为前提,汉代循吏进一步认识到人民物质生活状况的改善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在任职期间,均把富民作为当务之急,兴利除弊,重农劝农。

1.制订规章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管理。召信臣在灌溉区曾立均水规章,刻石立于田间地头,令民遵守,以防纷争。庐江太守王景也“铭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14]童恢为不其令,“耕织种收,皆有条章。”[9]龚遂、召信臣、仇览等还规定百姓平时必须努力农耕,不得肆意游荡或秉持刀剑。对于那些游手好闲、不乐田作而无事生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他们通过制订规章制度,以确保农业生产秩序和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2.因地制宜,推行各种富民办法。渤海太守龚遂根据“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的情况,制订了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为主要内容的“富民”办法。他带头节约,规定百姓平时不得佩持刀剑,春夏必须在田间劳作,秋冬要多蓄果实菱芡。“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2]仇览为蒲亭长,“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鸡豕有数。”[13]一年就改变了当地面貌。

3.大力兴修水利工程。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汉代不少循吏在主政一方时,都认识到其重要性。他们组织百姓开渠筑堤,沟通河道,疏浚湖泊沼泽,以灌溉农田。任延任武威太守,当地干旱少雨,乃设置水官,修理沟渠,引黄河水灌溉河西干早之地,百姓皆获其利。东汉明、章二帝时期,王景与王吴修黄河,除水患。尤其是南阳太守召信臣,视察郡中水源,利用淮河支流和湖沼等天然水道,开通沟渎,修建许多水门堤堰,灌溉田地多达三万余顷。“民得其利,畜积有余。”[10]

再次,教民。汉代循吏是治民之吏,也是教民之师,通过教民化俗,使民知荣辱,从而达到更高层次的安民治民。一方面是通过办学,如文翁“仁爱好教化”,不但挑选蜀郡优秀小吏去京师学习,还开郡国兴办学校之先河,吏民“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15]因兴学重教,民风渐化,蜀郡遂大治。卫飒、秦彭为太守时亦“修庠序之教”。另一方面是行政型教化。循吏行政,特别重视教育感化。刘矩任雍丘令,以孝悌礼让教化百姓,使“无孝义者,皆感悟自革”。[16]蒋均兄弟为财产争讼,他认为“教化不行,咎在太守”,于是“使吏上书陈状,乞诣廷尉。均兄弟感悔,各求受罪”。[17]他用自责感化了争财的兄弟,使之息讼。仇览还是县中一亭长时,亦能以礼化民,化解矛盾。有个叫陈元的人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找仇览控告儿子不孝。仇览劝他说:“我最近经过您的房子,看见院落整齐干净,田地也都按时耕种。他本质上并不是恶人,可能是我的教化没有到位吧。您辛辛苦苦守寡多年,抚养儿子长大成人,好不容易到老了才过上好日子。母子之间闹点别扭是正常的,您不要因此陷儿子于不义啊!”陈元的母亲被仇览的话感动,十分惭愧后悔,不再告儿子不孝,流着眼泪回去了。仇览又亲自赶到陈元家里同他们母子一起吃饭饮酒,趁机讲人伦孝道,劝母子和睦相处。在仇览的教导下,陈元“卒成孝子”。[13]由于循吏以身作则,注重教育感化,屡见“牢狱连年无囚,比县流人归化”,[9]“其有路得遗者,皆推寻其主”的大治景象。[16]当然,德治教化并非万能灵药。现实社会中总有一些不能被道德感化、不遵礼教的人。对于这些人,纯粹的道德教化便显得软弱无力,因此有必要用刑法来惩治他们。如颍川太守黄霸就是“力行教化而后诛罚”。[3]洛阳令王涣也“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这种注重教育感化,先德后刑的行政方式与酷吏一味严刑峻法、残酷杀戮相比,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达到长治久安。汉代循吏行政型教化的重点在于发展经济、移风易俗。因此,《汉书》、《后汉书》所记循吏事迹,多与教民农耕、发展生产、改变生活习俗有关。如卫飒“迁桂阳太守。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飒下车,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期年间,邦俗从化”。[18]东汉初任延任九真太守时,“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6]庐江百姓开始也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王景任太守后,鼓励垦殖,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14]汉代循吏切实实践古代许多思想家主张的先富后教的思想,构成了其治民特色。

汉代循吏以其勤政惠民、廉洁自律赢得了百姓的尊敬与爱戴,生为立祠,死为祭祀。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15]朱邑死后,百姓“为邑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4]洛阳令王涣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磋,男女老壮皆相与赋敛,至奠醊以千数。”涣丧西归,道经弘农,“民庶皆设盘桉于路。吏问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为卒司所钞,恒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见侵枉,故来报恩。……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7]当循吏离任或病退时,吏民更是苦苦挽留,或随车相送。孟尝为合浦太守,病退还乡,吏民请留,使得他一时难以脱身,只得“载乡民船夜遁去”。[19]刘宠为东平陵令,“母疾,弃官去,百姓将送塞道,车不得进,乃轻服遁归。”为会稽太守离任途中,山道旁突遇五六个皓眉鹤发的老人拦住。原来,他们每人带了一百钱,走了很远的路,特意要送给他,以表敬意。他们说,我们都是山野间粗鄙百姓,从未见过太守,只知道过去几任太守贪得无厌,搜刮老百姓不分白天黑夜,催钱催物,征发徭役,连晚上也不让老百姓好过,狗吠之声,整夜不断,百姓苦不堪言。自从太守您来会稽,我们再没有听到夜晚的狗叫声,也看不到凶神恶煞般催粮征赋的官员了。我们这些老人欣逢圣明之世,全托太守大人的福。听说大人要离任经过这里,我们就一起来相送。刘宠很谦虚地说:“吾政何能及公言邪?”[5]他不忍心违背老人的深情厚意,只好收下每人一钱,以后,“一钱太守”的美名就传开了。汉代循吏不仅得到百姓的尊敬与爱戴,也受到最高统治者的褒奖。

总而言之,汉代循吏以仁爱之心为官行政,用礼法道义约束规范自己,从而达到了比较理想的施政效果,值得称道。

[1] 班固.汉书·循吏·王成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 班固.汉书·循吏·龚遂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班固.汉书·循吏·黄霸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 班固.汉书·循吏·朱邑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5] 范晔.后汉书·循吏·刘宠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6] 范晔.后汉书·循吏·任延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7] 范晔.后汉书·循吏·王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8] 范晔.后汉书·循吏·第五访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9] 范晔.后汉书·循吏·童恢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0] 班固.汉书·循吏·召信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1] 范晔.后汉书·循吏·秦彭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2] 范晔.后汉书·杜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3] 范晔.后汉书·循吏·仇览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4] 范晔.后汉书·循吏·王景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5] 班固.汉书·循吏·文翁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6] 范晔.后汉书·循吏·刘矩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7] 范晔.后汉书·循吏·许荆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8] 范晔.后汉书·循吏·卫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9] 范晔.后汉书·循吏·孟尝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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