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正确方向
2011-03-18黄浩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9期
黄 浩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正确方向
黄 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 300382)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要求公安院校逐步由普通学历教育向公安职业教育训练转变。这种转变不但是公安院校在招生对象、人才培养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且对于突出公安职业特色,优化配置公安教育资源,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将起到重要作用。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院校;公安职业教育
近年来,公安职业教育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日益凸显,阻碍了公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公安职业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公安队伍职业素质和实战本领的重要途径,担负着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合格人民警察的重任。当前,复杂的维稳工作形势和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给公安职业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公信力,掌握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必须把公安职业教育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来抓,着力构建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为此公安部2009年10月14日下发了《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公安职业教育训练工作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公安院校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了公安院校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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