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案与北宋慎刑重刑之争
2011-03-17黄开军
社会科学论坛 2011年2期
【内容摘要】发生于宋朝熙宁年间的阿云案,近千年來为古今中外学者所关注。但宋明以来史家对王安石怀有的政治偏见,影响了他们对阿云案的评判,也误导了当今众多研究者。拙文仅从案件的审判过程入手,极力网罗与案件相关的律敕原文与各家奏议评述,力图还原和分析此案审判前后争执的所有细节,最后得出结论:阿云案实为宋代重刑传统与慎刑主义矛盾冲突的一个缩影,而从天理、国法、人情诸方面考虑,真理无疑都在慎刑派手中。
【关 键 词】北宋阿云案;慎刑重刑之争;罪疑惟轻;王安石;司马光。
【作者简介】黄开军,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史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史。
北宋初年太祖、太宗期“用重典以救时弊”之效,推崇猛刑治国,各级法官遵循上意,无不严厉镇压盗贼,遇有疑难案件,也多从快从重处罚。因此,《宋刑统》虽然托胎于《唐律》且损益无几,但宋代对该法的执行却比唐为重,成为当时法制的一个突出特点[1]。到北宋政权、社会已趋于稳定之时,严刑峻法已无必要且弊端丛生,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不满和忧虑。真宗时,名臣陈舜俞就直言不讳地疾呼:“罪疑惟轻,立法以教后世也!轻者,忠厚之道非赦之谓也。”[2]希望把“罪疑惟轻”当成断狱和立法的普遍准则,而不是法外施恩的临时举措,这是对慎刑最明确的阐述。事实上,从宋仁宗开始,在一批开明士大夫的呼吁下,朝廷已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慎用刑罚的诏敕。慎刑主义者要把自己的思想贯彻下去,必然会与那些传统的重刑势力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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