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保障性住房建设势在必行
2011-02-20徐炉清
中国房地产业 2011年1期
关键词:建设
○ 徐炉清
重启保障性住房建设势在必行
○ 徐炉清
“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这两个牵动全国上下的重磅字眼,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调提出,成为会议的最大亮点。当然,对住房保障这个大课题的提法,远不止这一次。中共中央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2011-2015年)》中提到,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有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资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紧接着,中共中央在12月初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就2011年经济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强调“十二五”开局之年要做好六方面工作,其中就包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
住房保障,广义地说,是指保证社会每一个成员,无论贫富都能“住有所居”;狭义地讲,则是指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对因收入水平而无力按市场价格承租或购买住房的社会成员,由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保证他们也能有适当的住房。这也就是说,不能把所有需求买房的消费者都推上市场,分类解决住房问题即依靠政府的保障是任何一个成功解决居住问题的国家的原则。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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