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的回光——布拉姆斯的生平及其音乐创作
2011-02-15林东波
艺苑 2011年5期
文/林东波
一、布拉姆斯艺术生涯简述

布拉姆斯(1833-1897),1833年5月7日诞生于德国汉堡的一个职业乐师家庭。父亲约翰·雅克擅长演奏圆号、小提琴、大提琴与低音提琴,他曾在汉堡的军乐队和小剧院乐队担任演奏员,是一个有着极好音乐修养的人,是布拉姆斯的第一个音乐教师。他教布拉姆斯演奏小提琴、圆号和大提琴,其目的有二,一是教给布拉姆斯演奏技术,二是让布拉姆斯也分担一些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布拉姆斯12岁时就在酒店和夜总会做伴奏,并在剧院帮父亲演奏,此外还教私人学生。布拉姆斯去世前回忆说:“过去像我这样艰难地度日子的人,恐怕并不很多。”布拉姆斯自幼在父亲那里获得良好的音乐教育,7岁时跟克塞尔学习钢琴,10岁时又跟克塞尔的老师马克森学习作曲理论和钢琴。在马克森的严格教导下,布拉姆斯勤学苦练,进步很快,创作技巧得到极大提高,这时他已经写了百余首为沙龙消遣的音乐小品,有舞曲、进行曲和乐队改编曲。马克森不仅教给了布拉姆斯作曲理论和钢琴演奏技术,更为重要的是他引导并唤起了布拉姆斯对巴赫、贝多芬的音乐作曲和德国民歌的兴趣。这使布拉姆斯终生难忘,1882年,49岁的布拉姆斯将《B大调钢琴协奏曲》献给了年轻时代的恩师和尊崇的长者马克森。
布拉姆斯15岁便在汉堡的酒店里充当钢琴演奏员,演奏巴赫的赋格曲、莫扎特的作品和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还演奏他自己根据德国民族和歌曲改编的幻想曲和国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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