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及问题处理
2011-02-14◎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1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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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尽量连续浇筑混凝土,然而在日常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天气、技术、机械等因素的影响,不得不在建筑结构层上留置施工缝。这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缝”,而是在施工工程中后浇筑混凝土间歇时间太长,超过先浇筑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在新旧混凝土之间形成的结合面。施工缝应谨慎处理,若处理不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因此如何留置施工缝,如何处理施工缝,保证建筑质量不受影响,保证建筑结构可靠性,成为建筑施工中比较重视的环节。
一、施工缝留置的原因
由于天气、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上的原因,或分单元分区间流水施工,不能连续完成结构的整体浇注,并且间歇时间超过先浇筑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必须预先留置施工缝。
二、施工缝留置的位置
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在浇筑混凝土之前确定,并应该留置在便于施工且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柱一般应留设水平缝,梁、墙、板一般应留设垂直缝。水平施工缝大多数应留设在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基础的顶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与楼板相连较大的整体断面,施工缝应该留设在楼板底面以下20至30毫米的部位,遇到楼板下面有梁托的情况,应留设在梁托下面;烟囱、水池、水塔留设施工缝,一般间隔150至200厘米留一条,然而水箱施工缝不应留设在支托斜底部位;墙体的施工缝一般留设于门洞口过梁跨中的三分之一范围内,也可以留设于纵墙横墙相交接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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