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
2011-02-12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400016
中国药房 2011年40期
孙 雪,蒲 川(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400016)
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药品供不应求,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购统销模式”。随着医药经济发展,药品供过于求,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于1984年开始将医药行业推向市场,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急剧增长,形成了近万家散、小、乱的企业,由此导致的各种不正当及恶性竞争纷纷出现,医药购销秩序混乱,腐败之风盛行[1]。
为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1993年3月,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在省医疗机构中试行药品集中定点采购,开创了药品招标采购的先河。由于改革效果显著,2000年卫生部在对河南省考察调研后,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随着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推广,尤其是“顺加作价”办法实施以后,逐渐暴露出了招投标过程手续烦琐、企业应对成本高昂、中标品种退出、中标结果执行不力、二次公关等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不断规范和完善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各地政府也在加紧对医药招标方式的探索,相继出现了“四川挂网模式”、“广东药品网上限价竞价模式”、“云南宣威模式”、“闵行模式”、“宁波询价采购模式”、“宁夏三统一模式”、“苏州模式”、“浙江模式”、“东营模式”、“济南模式”、“重庆药品交易所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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