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负强化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2011-02-03吴晓簿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吴晓簿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武汉:430080)
1 负强化与惩罚的区别
强化理论也叫行为修正理论或矫正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以学习的强化原则为基础的关于理解和修正人的行为的一种学说。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分为两种类型:正强化(positive reinforcement)和负强化(negative reinforcement)。正强化是在所期待的行为出现后,给予一个愉快刺激(如鼓励、表扬、奖品);而负强化则是在所期待的行为出现后,撤销一个厌恶刺激(如不许看电视、批评、指责等)。
吕静主编的《儿童行为矫正》一书对负强化及如何运用负强化进行儿童行为矫正有系统的论述,该书认为,“负强化是指在一辨别性刺激或情境下,行为者发出一种行为,结果可引起厌恶刺激(或称负强化物)的移去或取消,则以后在同样情境下,该行为的出现率会提高”,“和正强化在行为真正开始增加以前,需要有正强化物与良好行为的多次配对出现一样,负强化过程中,也需要多次使用厌恶刺激,待良好行为出现后,再予撤除”。因此对于负强化而言,厌恶刺激(或者惩罚)总是先于强化而存在的。当然不是任何负强化过程都得先入为主地给予厌恶刺激或惩罚,如自卑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状态,经过努力取得成绩后个人不再感到自卑,这个过程没有人为地呈现厌恶刺激,但它是负强化。由此可见,负强化是一种人为控制的条件反射,它可以通过减压、减负来激发学生,达到教学的目的。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网上不少论文将负强化和惩罚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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