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院艺术教育体制的确立
2011-01-16贺晓舟熊建新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贺晓舟 熊建新 邓 瑛
大学院艺术教育体制的确立
贺晓舟 熊建新 邓 瑛
上海音乐学院的前身——国立音乐院,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国立艺术院,是蔡元培任民国大学院院长时,所倡导建立起来的两所国立艺术大学。蔡氏把推广美育和设立国立艺术大学视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教育事业,并为此设立了国家性质上的现代艺术教育体制。而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是其体制的核心。本文旨在考察蔡氏是如何确立起大学院艺术教育体制的。
蔡元培;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国立音乐院;国立艺术院;艺术大学史
一、引 言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蔡元培出任国民政府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同年7月公布《大学院组织法》,仿法国学制设大学区,改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为大学院,并于10月正式就任大学院长。但他仅过一年就辞职,专任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大学院亦于1928年10月改回教育部之名。
蔡氏在这短暂而又繁忙的一年内,全力设立了一个自上而下、纳入学制系统里的艺术教育结构:组建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创建现代中国两所最初的国立艺术大学——国立音乐院 (上海音乐学院的最前身)和国立艺术院 (中国美术学院的最前身)。由此,大学院艺术教育体制正式在中国被建立起来。可以说,成立之初的大学院艺术教育体制,其核心是一个组织 (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和两个高等教育机构 (国立艺术院与国立音乐院)。而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又是创办国立音乐院和国立艺术院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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