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学案例教学举要
2010-12-21刘勇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刘 勇
摘 要:从1998年开始本人在中国医科大学开设普通逻辑学选修课,并为提高教学效果不断改革与探索,先后采用了各种各样的形式和方法,其中案例教学方法效果尤为突出。
关键词:普通逻辑学;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278-02
众所周知,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我国的逻辑学比较欠缺。20世纪80年代恢复了逻辑教学以后,为了避讳“形式主义”等辞句,在内容稍作改动后改称“普通逻辑学”。由于认识上的问题,也只在文科中开设,造成除数学学科之外的理工科学生(包括医学生)的逻辑思维知识和能力不足。其实,逻辑学是“思维的语法”,是“无用之用,万事之基”,它应该是高校中重要的基础学科之一。普通逻辑学教学的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其他各门具体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修养和分析工具。
“学以致用,知行结合”是逻辑学教学的基本原则之一。逻辑学教学必须要处理好“学”与“用”的关系。逻辑学的基础性、工具性特点决定了逻辑学科的优势和竞争力就在于它的实际应用价值,也就是要把逻辑知识的学习真正用到实处。因此,逻辑学的教学绝不能拘泥于逻辑的符号化、形式化,拘泥于平铺直叙、毫无生机的理论阐释,一定要正确处理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训练,善于从日常生活和思维实际出发引申出理论知识,并能成功地将理论知识与人们的日常思维结合起来,提高学生自觉运用逻辑工具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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