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立现代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的构想
2010-12-21陈铁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陈 铁
摘要: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相比,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这就决定了司法政务工作必须遵循司法及行政管理学的规律。在政务管理活动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审判工作当好帮手、参谋。以服务职能定位的法院司法政务部门必须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提升司法為民能力。
关键词:现代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大政务格局;审判;政务管理互动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179-02
人民法院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个方面,以审判管理为主线,三方面相辅相成。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是创造良好审判环境和业绩的前提,搞好政务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是审判工作的基础。可以说政务管理工作的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传统观念认为,法院政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的是全院的“吃喝拉撒睡”、搞接待和协调,为上级领导服务,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和错误的。客观上司法政务管理可以分成司法政务性工作管理和司法事务性工作管理两类,前者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职能;后者承担着综合管理、服务保障功能,例如,物资装备、财务、档案、司法统计,司法警察管理等。法院政务管理工作量大而繁杂,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综合管理、决策参谋的政务性事务压力会越来越大,因此建立权力配置合理、责任划分明确、职能配置合理、内外统一协调、保障有力、服务到位、运转高效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是必要而又意义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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