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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共性分析

2010-09-06田孝良张晓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警务情报犯罪

田孝良,张晓菲

(1.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南 三亚 572000;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共性分析

田孝良1,张晓菲2

(1.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南 三亚 572000;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情报主导警务的研究已近20年,相对于我国来说各方面都比较成熟。这些国家情报主导警务理念产生和推广具有相似的社会发展和警务实践背景,运作模式具有如出一辙的技术架构,并且具有共同的工作原理。

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技术架构;原理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推动着警务模式的变更。全球经济和信息一体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国际警务合作日益密切,各类犯罪活动不断出现,现有的传统警务工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形势。在这种社会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初,英美等国兴起了一种新型的警务模式,在英国被称为“国家情报模式”(简称NIM模式);在美国称为“以犯罪情报的计算机统计分析为基础的警务模式”(简称 COMPSTAT模式);以及后来的澳大利亚模式、加拿大模式、新西兰模式等,本文统称为“情报主导警务”。在警务研究者进行了警务改革的诸多尝试后,情报主导警务被推向了警务改革的前沿。随后,这种新型的警务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被逐渐推广,目前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继“社区警务”之后的一个崭新的警务改革的主导理念。

在这种模式下,这些国家的情报体系发展呈现出两大趋势:一是应对犯罪情报,建立畅通、灵敏的情报共享系统,根据整理汇总、分析得出的情报,判断事态的属性,快速确定行动方案;二是建立了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的协同警务模式,一旦发生警情,就能全方位出击,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效益。

一、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理念产生和推广的背景

“情报主导警务”是在世纪之交特别是“9·11”事件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率先提出并付诸实践的警务新战略。该战略的指导理念最早见诸于上世纪80年代末英国学者的理论研究,经多年警务实践验证和不断完善,已成为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继“社区警务”运动之后的又一警务改革主导理念。其产生和推广有着深刻的社会发展和警务实践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犯罪国际化的快速发展是“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产生的社会背景

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使全球范围的人流、物流和信息流激增且速度加快,犯罪活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国际化、智能化和暴力化趋势。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诸多不稳定因素使人们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社会”之中。因此,警察与犯罪的较量则更多地体现在对情报信息和现代科技手段的掌握和运用之上。

(二)犯罪高潮的挑战、政府与公众期望的攀升和成本效益理念的推广等诸多外部压力是“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产生的实践背景

从20世纪90年代起,相对匮乏的警务资源和日益严峻的犯罪形势之间出现的“需求鸿沟”(Demand gap)日渐明显,如图1、图2所示。

图1“需求鸿沟”(英国)[1]

图2“需求鸿沟”(美国)[2]

虽然各国政府都加大对警力和经费的投入,但相对这样的犯罪高潮仍是杯水车薪。面对上述压力,改革传统被动反应式警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务资源效能成为各国警政的必然选择。

(三)警务研究新成果在“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实践中发挥的效能得以印证成,成为其迅速推广的强大动力

一是从“警察无用论”到“警察有限作用论”,即犯罪问题虽是社会综合矛盾的产物,需要社会各部门进行综合治理,但有效的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在一定时段和范围对减少犯罪发挥出重要作用。二是研究显示,常规巡逻、快速接处警等传统勤务方式对减少犯罪并无明显作用,但利用情报信息能使勤务方式做到有的放矢,效果明显。三是数据表明,约20%的罪犯(指惯犯、累犯)所实施犯罪的比例高达所有案件的六成。因此,“从人到案”的犯罪控制方式远比“从案到人”的传统做法有效。四是英国警务专家约翰·安德逊的“无增长改善”理论认为,警力增加与犯罪减少并无明显因果关系,警务效能的关键在于警务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在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影响下,西方发达国家警方经过不断摸索,在吸取“社区警务”、“问题导向警务”等各种警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之后,最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情报分析研判为主导、警力合理配置为手段、积极预防和精确打击为目标的“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实践证明,这种新警务理念和战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世界著名犯罪学家艾黎克森指出,风险社会的警察必须从传统熟练工种发展成为一个知识行业,并作为社会风险信息的管理中心,在处理和减少社会风险中扮演核心角色。[3]因此,在“风险社会”中,警察与犯罪的较量则更多地体现在对现代科技手段和情报信息的掌握和运用上。

二、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运作机制的共同技术架构

(一)强调情报产品的核心地位

情报产品在现代警务战略中起核心作用。在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中,警察也一直使用各种犯罪情报产品。但是,有关情报产品在传统警务工作模式中的地位与在情报主导警务模式中的地位有很大差别。在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中,情报产品处于辅助性地位,而且往往是孤立的、静态的。在情报主导警务中,情报产品居于核心地位,是影响警务工作的关键性因素。在新的战略中,情报产品是共享的、全面的、动态的。情报主导警务战略认为,只有把决策建立在及时、全面的情报产品基础之上,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才能使实际的警务活动有的放矢,才能真正收到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效果。

图3 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运作架构

(二)强调信息共享和交流

情报主导警务模式所强调的信息共享不仅是在警务主管部门内部共享,更要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各个部门机构间共享;不仅仅是对警务主管部门所有的信息进行共享,也要对其他部门机构的有关社会综合治理信息进行共享。在这种纵横共享的基础上,警务主管部门打破了门户之见,打破了僵化体制,打破了信息孤岛的局面。

(三)强烈依赖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

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是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建立的技术基础。可以说,没有计算机技术,情报主导警务就只能停留在空想。一方面,它要以全面的、标准化的各种应用数据库为基础,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把计算机统计、绘图等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到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过程中;另一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和协作更离不开网络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的支持。

(四)重视行动总结

行动总结是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环节之一,是在战术层次的警务活动实施期间和终止后,对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分析和整理,以形成新的情报源,反馈到情报数据库,从而为新的情报决策服务。行动总结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行动情报评估,执行任务情况的汇报记录,检查跟踪,有关当局的总结,结果分析,影响评估。总之,行动总结是挖掘新的情报的重要和必要手段,是情报主导警务这一系统工程不可或缺的环节。

“情报主导警务”的运作架构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随着警务活动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情报的积累量会逐渐增大,对决策的影响会逐渐增强,主动激发警务的动力就越强,社会治安就越向有序发展。情报不断得到反馈和修正,警务活动的分析预测愈接近真实,对决策的影响就越有力,整个情报系统反过来就愈发有活力,愈发有效率,程序化程度愈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品质就越强。因为警务实践中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所以整个系统就会不断解决处理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不断更新,不断升级。[4]

三、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原理分析

由于国情、警情不同,各国对“情报主导警务”所下的定义和实施的工作模式不尽相同,但都是在传统警务模式基础上的警务理念和机制的创新,有着共同的工作原理。

2003年,美国天普大学刑事司法系杰瑞博士(JerryH.Ratcliffe)在澳大利亚的《犯罪与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与问题》杂志中发表了关于“情报主导警务”的文章,介绍了“情报主导警务”的原理图(如图-4所示),该图展现了西方发达国家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同一原理。在杭州“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国际论坛上,他再次强调了这一原理,称之为“3i评价模式”(3i分别代表Interpret/Influence/Impact)。其基本含义是,情报主导警务是情报产品对犯罪环境的分析解读、对警务决策的影响和对犯罪环境的震慑的过程。具体而言,“情报主导警务”是通过综合收集、分析和使用情报,引导警务决策,提高警务效能,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目的的警务战略。其工作机理为,从犯罪环境中分析提炼情报,以情报影响领导决策,领导决策转化为具体的资源调配和战略战术行动,最终改变犯罪环境,从而形成动态的良性循环。

图4 情报主导警务原理示意图[5]

“3i评价模式”假设:虽然犯罪环境的特性是动态与变化,即无论从形态或是规模上都在运动变化,但对警务工作而言,犯罪环境的特性是稳定的,是有规律可循的。警务工作要想有效地运作,对犯罪环境的研究应该是基础。上述原理图的内涵可作如下解释:

(一)对犯罪环境的解释

这里所说的犯罪环境,指的是犯罪行为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包括其吃、住、行、销、玩等行为涉及的场所、事件、人员、物品等众多因素。警务工作就是要从动态变化的犯罪环境中,不断采集其中的犯罪动态信息,并有效解读和控制。[6]通常,解读犯罪环境由警察机关的情报部门完成,但警察与“兄弟机关”信息部门之间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情报产品确定并影响决策者

情报产品确定并影响决策者需要考虑两个关键要素:

其一,谁是情报产品确定的最佳人选?不同类型的情报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对问题和形势的反映的侧重点也不同。最优秀的人才不一定是最佳的人选,决策者一定要适合情报产品的类型。例如,刑事犯罪情报产品,其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作案手段、时空条件等。这类情报产品决定了其确定的决策者必须熟悉刑事侦查业务,了解发案区域的犯罪记录和发展情况。

其二,改变决策者的思维定势,以便孕育新的战略决策和战术行动。情报产品是动态更新的,因而会对决策者的思维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人们习惯于以一定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作出决定,往往使自己固步自封。动态更新的情报产品可以激活决策者的思维,在思考时产生各种遐想,拓宽思路,激发灵感,迸发出新的思想火花。

(三)决策者改变犯罪环境

不论警察部门在前期作了多少努力,一旦在最后一个阶段决策者没有影响和改变犯罪环境、降低犯罪率,那么整个工作过程毫无价值而言。[7]根据情景预防理论,犯罪与环境有密切联系,因此决策者一要有热情,二要有技能,探索犯罪规律,并采用多种主动先发的措施改变犯罪环境。在降低犯罪率方面,警察部门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有所作为,用有限的能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通过对情报产品的分析解读,针对具体问题寻求相应的措施,不断改善犯罪环境。

上述原理体现出“情报主导警务”区别于传统警务模式的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情报在警务战略中居于核心地位。在传统的警务模式中,情报往往被神秘化或部门化,并以孤立、零散或静态的形式出现,因而只能起到辅助警务的作用。在“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中,情报则是多种信息渠道的产物,不仅包括技术手段侦查所得,而且更多的是源于一线警察的日常工作、社区公众以及其他执法和社会部门,因此它是一个综合的“大情报”,是对犯罪环境的全面解读,具有全面、动态和共享的特点。惟其如此,情报成为影响警务决策的关键因素,引领防范,指导打击,在警务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

二是以情报为基础的决策是警务战略的关键环节。由于警察机关领导人负有掌控警务资源、决定战略战术的重要职责,其决策正确与否关乎警务工作的成败。只有依靠准确、及时、全面的情报作出决策,警务资源才能得以合理配置,警务效能才能得到最大发挥,情报才能真正成为整个警务战略的主导因素。

三是主动预防、精确打击是警务战略的突出成效。由于情报的预警和引导作用在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中得到充分发挥,增强了警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得预防更加主动、打击更加精确。

[1][2]Ufficulme Cullompton,Devon.Inteligence-led policing,London:Willian Publishing Culmcott House Mill Street,2007.19.

[3]刘伯祥.公安工作与和谐社会[M].北京:群众出版社 ,2006.91.

[4]陈云腾,冯元.情报引导警务工作模式研究[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4).

[5]Jerry H·Ratcliffe.Intelligence-led Policing[J].Australian Instituteof CriminologyTrend&Issues inCrimeandCriminal Justice,2003(4).

[6]王大伟,马丽芸.欧美情报导向警务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2).

[7]马丽芸.欧美情报信息导向警务对我国警务改革的启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3).

【责任编校:边 草】

Common Analysis of"Intelligence-led Policing"Model of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1.Hainan Sanya Police Security Bureau,Sanya 572000,China;2.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38,China)

The history of the study showed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in Britain,the United States,Australia and other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has had nearly 20 years.It is more mature and perfect than our country.In these countries,the conceptandpromotion ofintelligence-ledpolicingbasedon similar social-developmentandthebackgroundofpolicepractice,so they have the same mode of operation of the technical architecture and the common operating principl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intelligence-led policing;technical architecture;principles

D631

A

16732391(2010)04—0090—04

20100322

田孝良(1982),男,山东菏泽人,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张晓菲(1981),女,黑龙江牡丹江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警察管理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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