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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与人生之乐

2010-08-15张文渊

关键词:冯友兰功利本能

张文渊

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与人生之乐

张文渊

介绍冯友兰关于人生境界的论述。借鉴佛教的境界涵义,冯友兰按人对宇宙世界觉解程度的不同,将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与此对应的分别是庸人、俗人、贤人和圣人。他贬低前三种境界,而以天地境界为理想境界。阐述了不同境界中人的人生之乐,认为每一种境界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冯友兰;《新原人》;人生境界;人生之乐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一书中根据人对宇宙世界的觉解程度,提出了人生四境界说。人生境界与人生之乐有很大的关系,不同境界中的人,其人生快乐也是不同的。

一、人生的四种境界

“境界”一词源于佛学。在佛教中,“境界”是指佛教徒(修行者)对佛的觉悟程度。先哲们没有把“人生”和“境界”放在一起作为一个词组,但是关于人生境界的思想论述却很多。例如《论语·雍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逍游遥》:“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冯友兰先生将“人生”和“境界”放在了一起,他所谓的“人生境界”,是指人由于对世界的认识、理解程度而形成的一种精神状态[1]159。他在《新原人》一书中写道:“人对于宇宙人生底觉解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底意义,亦有不同。人对于宇宙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所有底觉解,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底某种不同底意义,即构成人生所有底某种境界。”[2]

根据人对于宇宙人生觉解的不同程度,冯友兰先生将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四种。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冯友兰先生认为其行为是“顺才”或是“顺习”的。所谓“顺才”,“其意义即是普通所谓率性”,“率性”是指“生物学上的底性”[2],即人的本能。所谓“顺习”,是指“一个人的个人习惯,也可以是一贯社会的习惯”[3]306。在这个境界中的人是按照本能的习惯而生活的。

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凡是动物的行为,都是为他自己的利底。”但是动物的“为利”与这种境界中的人的“为利”是不一样的。动物的为利都是出于“本能的冲动”,而在这个境界中的人的“为利”是“出于心灵的计划”[3]533-583。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底”。冯先生说:“求自己的利底行为,是为利底行为,求社会的利底行为,是行义底行为。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其目的是为己的,是占有的;而在道德境界中的人,都是以贡献为目的。”[3]602在这种境界中的人,已经体认到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是一个整体,人是社会的一部分。这些人认识到,个人要想发展,就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还应该考虑到社会。

在天地境界中的人,是“事天”、“知天”的。冯先生说:“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尽量发展,使能尽性。不仅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应有贡献。”[3]640此境界中的人,不是为个人,也不是为社会,而是“事天”,就是站在宇宙的角度来认识、了解社会和个人。在个体和社会之上高悬一个宇宙,不是将个体消灭了,而是将个体扩大了,使个体与宇宙融为一体,达到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与我”,达到“同天”、“天人合一”的境界。

如果把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与现实中的人对应的话,那么这四种境界分别是庸人的境界、俗人的境界、贤人的境界和圣人的境界。很明显,冯友兰先生是贬低前三种境界的,他的理想境界是天地境界(圣人境界)。

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生境界的修养分为两部分:一是“觉解”,二是对“觉解”的保持。“解”是了解,“觉”是自觉。“‘了解’是说了解某事是怎么一回事,而‘觉解’是自觉的做某一件事。”[3]522也即宋明理学所说 “致知”、“格物”、“工夫”。对“觉解”的保持,就是“用敬”。冯先生认为:“人有道心,亦有人心人欲。一个人的觉解,虽有时已达到某种程度,因此他亦可有某种境界,但因人欲的牵扯,他虽有时有此种境界,而不能常住于此种境界。一个人的觉解,使其到某种境界时,本来还需要另一种工夫,以维持此种境界,以使其常住此种境界。伊川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3]583因此,光“觉解”还不够,还必须“用敬”。

二、人生境界与人生之乐的关系

(一)自然境界中人的人生之乐

处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他们的生活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本性,也就是按照自己的本能来生活的。他们对宇宙人生谈不上什么了解,他们对其所做的事情也就不清楚,“他所行底事,对于他没有清楚底意义”[2]。没有清楚的意义,并不代表没有意义。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完全是效法自然界的自然法则而生活的。这种效法天理、顺应自然的生活,初看与道家的人生境界相似,但实际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道家的“法自然”是在他们懂得自然法则,明白自然法则是怎么一回事之后,他们知道如果违背这些法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道家并不是不著不察,而是在爱明觉的基础上主动的进入“无何有之乡”[1]163。而处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虽然是效法自然界的自然法则,但是他们对自然法则不是很了解,而且也不知道有此法则。当然,他们并非对任何事情都不了解,比如他们砍柴担水,他们知道砍柴担水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在砍柴担水时,也知道他们是在砍柴担水,“这就是他所以是人而高于动物之处”[3]522。他们对宇宙人生的了解很低,因此他们的快乐的层次也就很简单,只要满足他们的本能的要求就是快乐。一件事对他们而言既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只要是能满足他们快乐(本能的要求)的,他们就去做。这种快乐是低层次的快乐。

(二)功利境界中人的人生之乐

处在功利境界中的人,他们的一切活动是 “为利”、“为己”的,但是这种境界中人的“为己”与自然境界中人的“为己”又不一样。自然境界中的人是本能的冲动,而“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有很清楚底觉解。他了解他的行为,是怎么一回事”[3]522。处在此境界中的人,从道德意义上他们的一切行为以“己”为标准,故可以说他们只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还没有树立起牢固的道德观念。因为,此境界中的人是为“为利”、“为己”的,所以只要是“为利”、“为己”的事情他们就去做。达到这种快乐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消极的为我,认为损人利己的事是不能做的,但“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另外一种是积极的为我,如历代的英雄人物,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可以忍受极大的痛苦,甚至可以牺牲自己。吴起为了封帅可以杀死自己的妻子,勾践为了复国可以卧薪尝胆。他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刘邦所唱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达到这种目标就是快乐。自然境界中的人是被动的接受自然界的恩赐,以此种恩赐为乐,而功利境界中人会主动(消极的为我也可以看成是主动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因为目标的实现与他们的快乐有直接的关系,目标实现的越好,就越感到快乐。

(三)道德境界中人的人生之乐

处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因为他们的目的是“行义”的,是为整个社会着想的,因此他们往往以积极入世的态度来实现人生的目标。这种积极的入世态度与功利境界中的积极态度是有区别的。功利境界中的积极态度,其目的是“为己”、“为利”的,他们为了自己的目标会不择手段,不会考虑道德因素;而道德境界中的人,他们为了实现其目标也可以忍受极大的痛苦,甚至可以牺牲自己,但他们所作所为是为了整个社会。正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里所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们积极入世的态度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把道德作为其追求目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们的快乐就是人格上的道德完善,不顾道德而获得快乐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理学家们的“存天理,灭人欲”,懂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就是道德境界中人的处事原则。他们认为保持了道德的完善,就觉得人生有意义,就感到快乐,因此他们会“死守善道”。

(四)天地境界中人的人生之乐

如果把自然境界中人的快乐看成是满足本能欲望后的快乐,把功利境界中人的快乐看成是满足“私利”后所获得的快乐,把道德境界中人的快乐看成是自觉的快乐,那么天地境界中人的快乐就是自由的快乐。处于天地境界的人,他们除了对社会有很好的了解之外,对宇宙也有了解。他们虽然只有七尺之躯,但可以“与天地参”;虽上寿不过百年,而可以“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光”。这种境界所达到的快乐也就是所谓的圣人之乐,亦即“孔颜之乐”。此种境界中人已经到达了“不动心”的境界,其快乐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是一种自由之乐。例如《论语》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孟子》所说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这种快乐也是“至人之乐”、“老庄之乐”。如《庄子》所谓“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与天和者,与之天乐”。他们同样“泽及万世而不为仁”,因为天乐者无爱;“长于上古而不为寿”,因为天乐者长短大小远近皆自足,所以无寿[4]。这种乐是“无待与物”的,故而能“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此种乐是一种精神的完全自由之乐。

这种快乐也就是“同天之乐”,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做到了“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有自然自在的闲适心境。这种心境不是刻意去追求的,也不是时时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的,而是与“无”相近的。这种快乐能做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乾卦·文言》),人的主观的精神世界同“纯客观”的宇宙大全合而为一,达到“自同于大全”的程度。这种境界是“有我与物我”的境界,“万物皆备于我矣”而“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种快乐是“有为而无为”,所谓“有为”就是《孟子》所谓“当今天下,舍我其谁”的气概;所谓“无为”就是“不以物累形”的豁达。

三、小结

人生境界与人生之乐,是建立在人对宇宙世界的觉解程度的基础之上的,对宇宙世界有多大的觉解,他的人生之乐就有多大。觉解程度不一样,并不意味着所做的事情就不一样。天地境界中的人所做的事,不见得件件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冯友兰先生说,圣贤所做的事情,也就是眼前这些事情,虽然是做到眼前这些事情,但对于圣贤意义却不同。正如宋儒说的“洒扫应对,可以尽性至命”,也如佛家说的“担水砍柴,无非妙道”[2]。

在理论构成上,人生四境界说由低到高,形成了一个递进的发展过程。与之相对应,人生之乐从本能之乐转向与天同乐,也呈现出一个递进的发展过程。冯友兰先生认为各种境界是截然分开的,并且他是鄙弃前三种境界的。笔者认为,无论是人生境界还是人生之乐,不同层次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均非彼此完全孤立,而是相互融合、渗透,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可以相互转化;后一种境界并不是对前一种境界的否定,每一种境界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在每一种境界中的人都有自己的快乐。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的快乐是高层次的,就否认别人的快乐。说到底,快乐不快乐,只有自己知道。

[1]宋志明,梅良勇.冯友兰学术思想评传[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黄克剑.冯友兰集[G].北京:群言出版社,1993:304-307.

[3]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G].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4]罗昆,李煌明.论儒家至乐与释老至乐的同异[J].思想战线,2005(6).

B821

A

1673-1999(2010)11-0019-03

张文渊(1981-),男,土家族,湖南桑植人,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昆明650222)2007级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国哲学、少数民族哲学等方面的研究。

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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