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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状与对策

2010-08-15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农民群众农村

徐 虎

(中原工学院人文学院,河南郑州 450007)

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状与对策

徐 虎

(中原工学院人文学院,河南郑州 450007)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认真研究分析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存在原因的基础上,通过严格依法治理,积极寻找对策,为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寻找新的途径和新的突破。

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拥有近7000万农村人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的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但一些地方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村级两委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锋,应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一、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

(一)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土地权属纷争仍在高位运行。近些年,随着河南省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进步,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社会矛盾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前些年土地是包袱,想甩甩不掉;税改后土地是财富,想抢又抢不到。据不完全统计,因土地引发的纠纷约占纠纷总数的近 3成,主要表现为农民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农民与集体之间的矛盾、农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农民与大户之间的矛盾、农民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他们为争抢土地,时常发生群殴,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2.抹牌赌博现象有禁难止。近些年农村抹牌赌博主要是打麻将、斗地主和跑得快几种形式,赌资普遍不大,但参与度越来越广,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边远乡镇也有城内赌博公司开车下乡进村聚赌的。凡赌博成风的地方总是案件频发。有的乡镇,一年查处赌博案子数十起,查封赌博窝点 10余个,处理赌博人员上千人次,涉赌金额高的达到上万元。

3.偷盗依然是老百姓最无奈的问题。近年来,盗窃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及耕牛案件有增多趋势,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据统计,去年某区被盗变压器 48台,损失 130余万元,电信电缆被盗 260多起,损失 180多万元。据调查,农村里的小偷多为三种人:一是游手好闲的懒汉游民,二是不走正道的问题青少年,三是流窜作案的盗窃团伙。案件多发三个时段:一是收获季节,二是节假日期间,三是半夜时分。

4.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呈死灰复燃之势。农村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近年有所抬头,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愈演愈烈。建寺庙、塑菩萨、供神台、请神汉成为一些村民新的嗜好,也成为个别居心叵测之士新的生财之道。他们通常在冬春两季活动,以家庭聚会形式开展,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用的是扶贫帮困积德行善和过细的思想工作方法,具有欺骗性,老百姓容易上当受骗。

5.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村务不透明、干部不廉洁等原因导致的上访告状和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有所遏制,但因长期形成的“上访有理、上访有利、上访有钱”以及“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仍是农村的不安定因素。据对某乡的调查,近 3年来群众年均上访 28起 45人次,其中赴省市上访 13起 29人次,进京上访 3起 15人次。虽经多方努力得以妥善处置,但给全区维稳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

6.宗族势力有抬头趋向。“大姓欺小姓,大房欺小房”,是农村当前宗族势力抬头的现实写照。宗族意识有着上千年封建文化的积淀,目前表现形态为:以寻根问祖修族谱为联系纽带,以封建迷信和族中公益事业为活动内容,以族中长老或村干部为组织者,一些地方还在跃跃欲试建阵地——宗族祠堂。其实宗族房头是一柄双刃剑,虽有积极的作用,但容易向消极的方向发展,容易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目前农村尤为激烈的是村两委班子选举时,宗族之间拉选票、搞破坏、族人集资上访告状,相互之间攻讦、对阵。

(二)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形成的原因

1.政策调整和农民身份多元化所致。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直补等诸多利民惠农政策的出台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措施的推进,使农村社会迅速出现了分化,农民已不再是过去同一水平线上头带斗笠、脚穿布鞋的庄稼汉,他们中很多人赤脚进城、致富返乡,快速地衍化成三六九等二四八级。各种各样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竞相涌现,一些人无所适从或随意盲从,五花八门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土地方面的矛盾、债务方面的纠纷、惠农政策落实中的不均等等,引发的农村矛盾和纠纷一波接着一波。

2.经济相对落后和部分农民素质低下所致。总体而言,农村经济与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落差,农民素质水平也相对低一些,更容易触犯法律法规。

3.案件破获率较低和人财物不足所致。由于农村地广人稀,近年来乡村干部大幅裁减,地方警力严重不足,给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虽然命案实现了全破,但刑事案件破案率一直在 50%左右徘徊,治安案件查处率平均只有 6成左右。乡镇派出所大多不到 10人,一般一个民警要管上万人甚至更多。很多地方成立的乡村巡逻队因为经费匮乏未能长期坚持下来。

4.宣传教育滞后和干部服务缺位所致。客观地说,当前农村教育特别是法律教育力度明显不足,家庭教育有些畸形,学校教育有些偏向,社会教育有些无序,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率越来越高。领导认识和干部作风也与社会治安有关。可以这么说,凡是领导认识高,干部作风硬,服务措施到位的地方,社会问题肯定少一些,反之社会治安就差一些。调查中发现,有些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其实早有苗头而没有及时地去解决,有些久拖不决的问题不是难下结论而是瞻前顾后,直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些乡村领导只热衷于抓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对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感兴趣,导致服务缺位,引发治安问题。

5.村级两委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不到位所致。有些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整体能力不强,尤其缺少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的本领,基层组织的设置和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亟待调整和改进;不少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无力为农户提供必要的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还有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处于瘫痪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同有些地方领导忽视基层组织建设有着密切关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否则,不仅难以完成新时期党在农村的历史任务,而且将严重削弱甚至动摇党在农村的工作基础。

二、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前沿指挥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颁布实施多年,它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如何推动村级组织的有效运转,发挥其整体功能,又为我们提出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新课题。通过依法治理,把农村村级组织建设与管理融为一体,纳入法制轨道,使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得到加强,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找到新的工作方式,为在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开辟新的途径。

(一)开展依法治村

1.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信访是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渠道。因而,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源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而且要尽力地给予解决。二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自觉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只要基层干部财务清、工作实,群众就会明白,支持工作。三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稳定群众工作,做到不推、不烦、不躲、不拖,建立快速、有效的督查机制。四是抓势头。要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稳定群众情绪,冷静对待上访群众,时时切入,防止反复,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2.依法解决民事纠纷。当前民事纠纷不断增多,不仅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麻烦和苦恼,而且影响了干部的精力,使干部不能很好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更重要的是给稳定的社会环境带来隐患,若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要切实解决这一新问题,出路只有一条,即全面开展依法治村。一是巩固普法成果,搞好普法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二是依法健全完善各级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依法制定村规民约,规范群众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工作。面对如家庭不和睦、兄弟姐妹间因赡养老人互相扯皮推诿、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等问题,不处理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要处理又无法律依据。要针对农村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俗成,避免盲目性和随定性,努力打造一个法制观念强、文化意识浓、社会秩序好、村民安居乐业的新农村。

3.依法解决基层工作老大难问题。计划生育工作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在镇村工作中堪称第一难。在实际工作中,抓二胎生育间隔年限和二胎结扎是十分棘手的一项工作。只有用《计划生育法》对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帮助教育,把他们的思想统一到“法”的要求上来,才能使群众提高认识、接受教育、转变生育观念。这样就能积极、慎重、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依法治村的实践中,既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又要抓教育防范。要使社会稳定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一是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保证。二是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社会生活实际,制定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守则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三是基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四是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建立群众性的监督机制,实行公开监督,群防群治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和加大经费投入。

(二)采取有效措施

1.在认识上提升,把农村稳定放到平安建设压倒一切的位置。农村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农村工作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实施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和加大奖惩考核机制落实力度,该否的一定要否,该黄牌警告和通报的一定要督办到位。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为官一任、致富一方、保一方平安。

2.在政策上扶持,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农村出现的新矛盾。要不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种粮直补、农机直补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把农村转业退伍军人、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60岁以上老人、农村两委退职干部等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逐步增加优惠标准。不该找农民收的坚决不能收,该发给农民的一定要足额、及时地发到农民手上;要勤于调查、深于宣传、乐于接访、善于解释、敢于监督、严于查处,真正把因政策引发的一些新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

3.在严打上出招,始终保持对农村治安方面的高压态势。要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实用性,实行“三优先”(警力配置优先、后勤保障优先、奖励表彰优先)、“四快速”(快出警、快调查、快取证、快追抓)、“五长到案制”(公安局长、分管局长、刑侦大队长、派出所长、刑侦中队长到案),建议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励补助基金,对农村综合治理信息员实行一定的资金补助,对提供重大案件信息的农民予以奖励,始终保持对农村各类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的高压态势。

4.在调解上下力,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威力,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各类矛盾纠纷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要建立人民调解员调解补助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升标准,变人民调解员无偿调解为有偿支持,充分调动全体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在队伍建设上充实力量,建设一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力军。

5.在体系上完善,努力构建群防群治的大治安防控格局。解决农村治安问题,关键还是要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大防控体系,重点是大力推广农用变压器和耕牛等防盗设施,采取村民自筹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动员农村群众参与,构建群防群治的大治安防范格局。有些乡镇建立了群防群治办公室,成立了安保巡逻队和应急分队,配备了风力灭火器等硬件设施,开展“我为人人守一夜,人人为我守一月”的治安主题活动,效果明显,值得推介。必须继续加大投入,充实队伍,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 陈 静 ]

C912

A

1671-6701(2010)04-0089-03

2010-04-20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 (项目编号:2010B797)阶段性成果

徐 虎 (1962-),男,河南潢川人,本科,中原工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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