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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视频监控在侦防街面犯罪中的作用

2010-08-15□季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作案犯罪监控

□季 晨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浙江 杭州 310013)

论视频监控在侦防街面犯罪中的作用

□季 晨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浙江 杭州 310013)

当前城乡街面犯罪频发并呈现新的特点,为了有效地侦查和预防此类犯罪,笔者认为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不仅是科技强警的必需,而且有助于街面犯罪的侦查破案及防范控制。

街面犯罪;视频监控;科技强警

当前,刑事犯罪的特点日益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新势头,新的犯罪热点不断出现,诱发刑事犯罪的客观因素大量存在,有的地区街面犯罪案件出现反弹,特别是“两抢”犯罪案件出现了大幅攀升的严峻势头。

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的一项重要手段,视频监控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打击街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提高城市应急能力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项监控技术在锁定目标、固定证据、发现抓获现行犯罪等公安实战应用已逐渐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治安防控新的工作增长点。可以预料,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不断深入,探索经验,完善机制,其作用的发挥将越来越明显,并将促进与之相配套的新的警务工作机制的形成。

一、当前街面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街面犯罪的现状。街面犯罪,是指发生在城市街道、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码头、集贸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违法犯罪。目前城乡街面犯罪比较突出的类型,主要有抢劫、抢夺、盗窃、街面诈骗以及色情或麻醉敲诈等各种犯罪。

近年来,浙江严重暴力案件发案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但是,盗窃、“两抢”等侵财型街面犯罪案件,犯罪面广并且量大,2008年,该类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九成左右,这不仅直接左右全省刑事发案态势,也成为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祸首”,关乎民生。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表示,在浙江,“两抢”案件是衡量一个地区治安的“晴雨表”,也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遏制“两抢”犯罪既是保障民生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安机关集中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的必要之举。

(二)街面犯罪的特点。街面犯罪以“两抢”为典型,目前已呈现出新特点:一是犯罪暴力程度加剧,危害严重。为达到占有钱财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不计后果,经常由抢夺演变为抢劫甚至转化为杀人。2009年4月11日,2名犯罪嫌疑人在衢州市区一银行门口物色作案目标并尾随至一弄堂后,持刀将受害者刺死,抢走刚从银行提取的现金4.5万元。

二是侵害目标比较集中,拦路抢劫和抢劫出租车案件,多数发生在深夜时分。在侵害对象上,主要是防范意识薄弱的人和单独行动的女子、老人居多。

三是犯罪形式以同乡为纽带结伙流窜作案。“两抢”犯罪往往结伙作案,外来人员多,且多为老乡、同籍人员。从抓获的作案成员分析,外来人员占全部作案成员的78%以上,高于其他同类案件。

二、视频监控在侦查街面犯罪中的运用

(一)视频监控的原理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即大量录像机被连接在一个闭路或者回路之中,其产生的图像被发送到电视监控或者记录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较强防控能力的综合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前端的图像信息采集、中端的数据传输,以及后端的显示、控制、存储,将监控图像资料实时传输至公安机关各监控中心,实现对监控区域内治安状况的动态掌控,使公安机关的调度、决策、处置更为直观,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机关打击侦查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控制各类案事件等驾驭路面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城市在使用视频监控,监督可能出现的犯罪情况,在所有犯罪事件中,有83%的情况都是视频监控发现的,视频监控在抑制轻微犯罪方面作用显著。英国在视频监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虽然人口只占世界的1%,但其监控摄像机数量却占到20%。在欧洲其他地区,如西班牙在巴斯克地区公共场所设视频监控系统,抗击街头暴力和政治性的蓄意破坏行为,在法国、哥本哈根、巴尔的摩、波兰等国,视频监控都发挥了维护公共安全的神圣作用。近些年来,我国各大中城市乃至乡镇,在公共场所,包括流动公共场所如公共汽车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个人基于各种目的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装置覆盖面越来越大,密度越来越高。

(二)视频监控对街面犯罪的侦查取证。目前,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大多为高性能的一体化摄像机,灵敏度较高,动态范围宽,图像清晰逼真,可在各种环境下清晰地再现监控现场的图像细节,已经实现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可疑目标进行跟踪,并在基层公安工作中得到实际运用。

实时监控能够做到直接抓获或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监控,及时发现正在实施的犯罪,准确抓获犯罪嫌疑人,或事后通过对现场监控录像的分析处理,及时固定犯罪分子人数、体貌特征、作案工具和作案过程,从而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从监控录像中提取嫌疑人信息,通过分析获得犯罪嫌疑人相貌、体型、行为举止、交通工具、衣着、携带物品、通讯时间等信息,可以直接对嫌疑人进行排查、通缉,对案件侦破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托视频监控提供的信息资料,公安机关及时提取监控录像,对可疑的人物翻拍成照片,分散发放到辖区各单位,或者找事主、目击人、知情人等进行辨认,提供线索,及时破案;可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准确再现犯罪行为发生的有关情节,判定案件与相关人、物的关系,为侦查工作提供确切的依据。2009年7月,浙江义乌警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成功抓获三名贵州贵阳籍男子,警方从监控录像上看到,报案人在路上紧追一辆摩托车,想抓住后座男子,这时摩托车翻到,路边又闪出一名男子,他和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一起殴打报案人,接着坐摩托车逃走,警方迅速调集警力,一方面通过监控分析歹徒逃跑的路线,确定他们的藏匿区域,另一方面,发动群众,利用视频监控拍摄的体貌特征,发放监控截图,对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大排查,7月7号晚上12点,根据群众举报,在一出租房内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待,他们3号来到义乌之后疯狂作案,在不到四天的时间里,作案多达10次,抢夺金项链10条,价值人民币四万元。

利用多个视频监控系统追踪嫌疑人。通过对一定区域内嫌疑人出现的监控录像资料进行综合查看分析,对嫌疑人进行追踪,从而提供侦查线索。监控录像获取的图像资料经过综合分析研判,能给案件的串并提供丰富的信息,成为串并案件的依据,为打击团伙犯罪和系列案件提供侦查线索。例如,2009年7月,浙江温州鹿城区发生一起变相的街面犯罪抢劫案件,一名年轻女子被四名男子强拉到一辆黑色轿车上拳打脚踢,并被劫走了总价值近4000元的财物。接到报案后,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立即进行分析案情,当时相关的案件信息极少,只有黑色轿车和四名男子这两个信息,温州警方很快将近期发生在鹿城区和周边一些县市区的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发现开着轿车拉年轻女子上车抢劫的案子已经发生过多起,并且作案手段一致,都是3名以上的年轻男子,警方另外还注意到凶手驾驶的车辆只有黑色奇瑞轿车和银白色重庆力帆轿车两种,且车牌都是套牌的。这很快让警方意识到车很有可能是租来的。于是,民警对当地的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进行地毯式大排查,最终在一家公司的租赁人名单上找到了几名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警方将先前多起类似抢劫案件的视频截图照片经受害人辨认,证实正是这几名作案的男子。经过分析锁定案犯的落脚点及赃款赃物藏匿之地,迅速将几名案犯抓获。

(三)视频监控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难点。街面犯罪中“两抢”案件最为高发,且在案件防控和侦查中难点较多。一是犯罪目标的转移,犯罪分子逐渐将侵害的目标转向防控相对薄弱的出租车、过往行人等,导致犯罪向街面发展。二是作案易于得逞,犯罪成本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群众外出携带物品越来越多,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但防范意识相对较弱,街面可供犯罪分子猎取的目标和机会增多,一旦作案成功便能获取价值可观的财物,从而剌激了犯罪分子多次作案。三是“两抢”案件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快,受害人无法辨认,无法及时获取证据等因素,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加之这类案件带有一定的突发性,所以很难抓到现行。四是犯罪分子大多是策划周密的团伙作案,有一套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方法,犯罪成员即使被抓获,往往是不见证据不认罪。因此,这类案件侦破难、取证难的问题突出。尤其是在处理大案要案时,如何从大量录像资料中有效提取有价值的信息,统筹整合、整理分析所提取的图像资料,是工作中的难点。五是一些群众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警惕性不高。外出携带大量现金,特别是到银行存取款单人前往,防盗防抢意识不强,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外,社会上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典当、寄售、废品收购、二手机交易、机动车修理业主及无证商贩置法律于不顾,大肆收赃销赃牟取暴利,大量机动车不上牌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两抢”案件的高发,同时又为“飞车抢夺”等犯罪提供了作案的交通工具。

三、发挥视频监控在侦防街面犯罪中作用的建议

(一)视频监控装置存在的缺陷。

1.安装位置不到位。某些治安复杂区域监控点数量不够,监控点设计布局以及监控点周围环境问题在安装摄像头前考虑不够周全,没有针对本地刑事发案规律特点和治安防范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规划设计。监控点衔接方面存在问题,少数探头在夜晚光线不足、逆光强、周边干扰光多时不能看清目标特征,部分监控点周围障碍物较多影响监控,如摄像头前有横幅或衣物遮挡情况,有个别点位存在着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某些视频监控点因未较好解决监控区域照明问题,导致夜间监控图像模糊。一些依靠企业、场所供电的设备有时处于无电状态,大多前端摄像头暴露在自然条件下,其余设备安装在一个机箱内,长期日晒雨淋、酷暑寒冻,容易造成设备发生故障。这样造成视频监控设备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视频分辨率低。从目前使用来看,由于大部分摄像头采用大范围监控模式,人员、车牌在画面中所占比例较小,造成回放的监控录像难以辨别车牌和人的体貌特征。有的监控设备为节省图像存储空间,存储格式较低,回放图像模糊,虽然许多地方建立了模糊图像处理系统,但对像素太低和压缩率较高的硬盘录像,所提取的图像难以进行清晰处理。同时,录像的时间与标准时间存在出入,造成在录像资料里搜索有价值的片断十分麻烦,办案人员往往在寻找有价值的录像中消耗时间,拉长办案进度。有的不按规定设定监控系统录像保存时间,传统的监控设备硬盘录像脱离了系统很难进行搜索,这样的局限性在遇案时往往错失良机。

3.监控设备维护成本高。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往往涉及公安、电力、城建、运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同时需要一定的保养经费、配套人员定期维护等,现在街面安装的监控视频作为公共设施,由几个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当务之急是需要尽快形成行之有效的协作维护机制,建立比较合理、操作简便的维护模式来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部分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在某些单位的管辖内,而这些单位不愿进行管理投入,未设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往往忽视视频监控设备的定期检修,并且内部管理中规章制度不健全,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

同时,基层公安部门普遍缺乏专业维护人员,一旦出现故障需要联系多方部门,沟通协调后才能统一检修,系统维护难度较大。因缺乏维护保养,使镜头清洗等问题难以操作,造成回放图像质量差,一些区域监控摄像机电源保障不够稳定,无法保证实时监控,部分地方因缺少必要的保养维修经费,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后未能及时修复,而施工单位由于售后服务质量低,响应速度慢,设备更换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视频监控系统作用的发挥。

(二)改进视频监控系统的举措。

1.调整视频监控装置的地点。科学合理地设计监控布局,公安部门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在监控布点选点工作中应当加强监控环境分析,要根据辖区地形、道路状况及发案特点,选准最佳的监控安装点、角度和位置以及犯罪分子习惯活动线路、作案后逃窜、隐匿方向等,对视频监控点进行逐一论证,力求监控点布局合理、视野清晰、公秘结合、切换简便,确保最佳的监控范围。并要根据发展的需求,查找监控盲区,调整监控重点。对于交通要道,由于夜晚汽车大灯的照射,可以考虑采用具有强光抑制的探头。对夜间环境照度较低的场所,要采用红外摄像机并协调电力、市政等部门,改造路灯设施,调整路灯管理。

2.视频监控装置的升级换代。IP网络视频系统是视频监控新标准,并且正迅速取代使用模拟录像的CCTV系统。以TCP/IP网络协议为基础,IP网络视频监控能够使城市使用标准视频和计算机硬件视频监控系统。IP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摄像机升级为成千上万个摄像探头,使其成为大都市系统快速扩容的理想之选。该系统安装可以分阶段进行,甚至可以集成现有的模拟设备,建成一个混合式系统。

3.与110报警系统联网操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利用110报警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自动报警系统形成统一的指挥中心警务平台。在日常的警务工作中,一旦发现警情,及时快速地反应,人机联动,必要时宏观调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便衣警察等各警种全力协作,共同作战,为防范、侦查取证和有力打击街面犯罪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许多IP视频管理解决方案都能够向具体的人或某个装置发出报警,使得人们能够更快地对事件做出反应。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该系统软件控制摄像机,通过警方通信网发送警报,将信号直接发送给110指挥中心。

将私人监控系统与110报警系统联网,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监控的效能。就警方控制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而言,只要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进入监控系统,警方就可以采取即时的应对措施,抓获现行犯,或者及时将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但对于私人机构的监控系统,如果未能与警方的监控网络建立链接,警方就只能在报案后赶赴现场,获取相应的监控记录,利用录像资料开展侦查。可见,私人的监控系统是否与警方的监控系统联网,将直接决定警方的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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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9

A

1674-3040(2010)03-0053-04

2010-02-28

季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北山派出所民警。

(责任编辑:林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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