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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辞忠 忠不顾义:再论宋江忠义观

2010-08-15滕桂华

黑龙江史志 2010年5期
关键词:招安好汉宋江

滕桂华

(伊犁师范学院 新疆 伊宁 835000)

关于《水浒传》中宋江的评价是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早在明清之际就以李卓吾和金圣叹为代表分成了两派,两人都是围绕忠义观念一褒一贬,新时期提出的“两重性说”,认为宋江身上既有反抗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这种思想性格的二重性贯穿了他的一生,这主要表现在其性格发展过程中“义”与“忠”的矛盾冲突上,宋江上山前仗义疏财是“义”的体现,上山后主要是“义”与“忠”矛盾冲突,最后接受招安又表现出他的“忠”。虽然“两重性说”的观点不再是片面强调宋江“忠”与“义”的某一方面,但还是没有揭示出宋江的内在思想根源。笔者认为在宋江的思想意识中,最终是由“忠”来决定“义”,而“义”又对“忠”起到了促进作用。

纵观宋江的一生,作为其行为内在动力的就是封建忠君观念和建功立业思想。从宋江的主观愿望来看,其思想深处占统治地位的始终是“忠”,这也直接导致了宋江上山聚义到争取招安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行为。围绕这一核心作者大致按照三个阶段来演绎宋江的生活轨迹:一是狭义英雄时期;二是亡命江湖、落草为寇时期;三是招安之后。而他在这一条道路上所形成的性格,既有双重性的一面,也有统一性的一面。双重性、分裂性主要表现在其性格发展过程中“义”与“忠”的矛盾冲突;统一性则表现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矛盾冲突的内在联系及其最后统一于“忠”的必然过程。下面就从宋江生活的三个阶段来分析他的忠义观。

一、仗义而全忠

宋江在上梁山之前表现出来的是仗义疏财,作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突出描写宋江的“义”。这不仅是人物性格的基础,而且也是整部小说的基础。作者这样介绍他:

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排行第三,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的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第十八回)

从这段介绍我们知道了宋江出身于地主家庭,受儒家思想的教育,为人又仗义豪侠,喜好结交江湖好汉,这就勾勒出了宋江形象的草图,定下了他性格的基调。以后宋江的性格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他的一切言行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根源。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仗义疏财”的义举虽然使他闻名于山东、河北,可它并非与忠相背,而是在忠的制约下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是在宋江作为一个小吏而无权尽忠朝廷、建功立业的情况下所做的选择,在宋江看来它只是一个虚名。在这一时期,宋江最大的一次义举就是私放了劫取生辰纲的晁盖等人。虽然他出于义救了他们,但从内心又觉得他们犯下了弥天大罪,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可见其所行之“义”,是以不触及封建专制为前提的纯粹的“义”。因此杀阎婆惜的根本原因是为了避免暴露他与梁山的关系,从而陷入不忠不孝的境地。在逃亡的路上,不但没有一点造反的意思,还对武松上二龙山时进行了殷殷祝福,都直接或间接地说明了这一点。

兄弟,你只顾自己前程万里,早早的到了彼处。入伙之后,少戒酒性。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我自百无一能,虽有忠心,不能得进步。兄弟,你如此英雄,决定得做大官。(第三十二回)

从中也可以看出宋江对人的价值的理解,这既是宋江忠义观念的根源所在,也是其政治理想的具体体现,同时表明此时宋江头脑中的“国家法度”、“忠孝”等正统观念依然居于统治地位。因此可以说宋江在上山前的所作所为都受着忠君观念的支配。宋江在途中突然得知父亡的消息,他便不顾一切地回家奔丧,以“尽人子之道”。回家见父亲未死,得知官府派人捉拿,此时的宋江倒还心安理得。他对宋太公说:

父亲休烦恼。官司见了,倒是有幸。明日孩儿躲在江湖上,撞了一班儿杀人放火的弟兄们,打在网里,如何能勾见父亲面。便断配在他州外府,也须有程限。日后归来负农时,也得早晚服侍父亲终身。(第三十六回)

宋江的自白道出了为什么不愿上梁山而急于奔丧的根本原因,他宁可受惩罚也不去违背“天理”。

唯一有矛盾的是他题反诗这一举动了,这也是最有争议的一点,但是并不能因此就把他看作是造反。因为这首诗反映出他怀才不遇的悲叹,这是对他生平的写照,他熟读经史,满腹经纶却得不到施展,年过三十尚且功不成名不就。一心想报效朝廷,但却“虽有忠心但不得过去”,而且更被纹了面颊发配江州,背井离乡地去过屈辱生活,更不知道何时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他写的实际上是首感愤抒怀之作,这是欲忠不得之愤,而非造反之愤。并且事发后装疯以图侥幸,可见即使是在生死关头,宋江主观上仍然是不想造反的,宋江也不会自动走上梁山的,当梁山好汉劫了法场之后,宋江就只有上梁山这一条路可走了。

二、屈义而全忠

宋江在诸位好汉的簇拥下上了梁山,但这并非就意味着他从此举起了造反的大旗,因为他是被逼无奈而不是自觉上梁山的,因而他的人虽然上了梁山,但他的心并未完全上山。正如李卓吾说的那样“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就尽忠朝廷以建功立业的抱负而言,同上山前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实现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他的目的就是争取招安。

从客观方面来看,宋江上山后与朝廷的关系就已势同骑虎,要想不被消灭就必须打败官军的一次次征剿,这就势必形成一种对抗的局面,而这与宋江的主观愿望是相背的。他曾对被赚上山的将领徐宁说到:“见今宋江暂居水泊,专待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非敢贪财好杀,行不仁不义之事。万望观察怜此真情,一同替天行道。”(第五十六回)正是在这不断的斗争中梁山队伍日益壮大起来。另一方面,宋江此时也没有被朝廷招安的资本。如果没有两赢童贯、三败高俅的战绩,朝廷是不会来招安的。在第一次招安之前吴用就对宋江分析到:“这番必然招安不成。纵使招安,也看得俺们如草芥。等这厮引将大军来到,教他着些毒手,杀得他人亡马倒,梦里也怕,那时方受招安,才有些气度。”(第七十五回)因此梁山事业的发展与宋江争取招安的意愿是并不矛盾的,相反却是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尽忠朝廷与上山聚义在争取招安这一点上统一了起来,而不是在宋江思想性格上相分裂。因为从主观思想来看,主张招安的思想在宋江身上是一贯就有的,而不是在梁山事业发展到顶峰时才突然产生的。宋江在晁盖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打出“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改变梁山聚义“与大宋皇帝做个对头”的宗旨,带领全伙好汉接受朝廷招安,况且宋江自上山之日起就一再表明自己只是“权居水浒”“暂借水泊避身”,将来“专待招安”“为朝廷出力”,在菊花会上宋江填词道:“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宋江把自己身居水泊看成是犯了弥天大罪,把同官军对抗看成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宋江只等朝廷招安以便“同心报国,留名青史”,这也是他上山后一切行动的指导思想。由此他举起了“替天行道”的旗帜,这里的“替天行道”就是要替皇帝行“皇道”,因而不能说宋江举起了“替天行道”的旗帜,表明他只反贪官不反皇上。

对于招安,上了梁山的宋江不是消极等待,而是积极争取。当梁山事业发展到鼎盛时期以后,争取招安的问题也就显现出来了。宋江本来还指望通过梁山事业的发展震动朝廷,使自己的苦衷上达天庭,但是由于奸贼当道,依然是下情不能上达。在招安这个问题上,宋江的“忠”对“义”的制约作用表现得最明显。宋江自己也认为李逵与他“情分最重”,但是当李逵在菊花大会上反对招安时,宋江照样要杀他。而对高俅则不一样了,这是书中头号的大奸贼,梁山好汉多有被他所害者,特别是林冲、杨志对其更是恨之入骨,但是宋江为了招安,不但不杀,反而“纳头便拜,口称‘死罪!’”,并且为了防止众好汉私下里杀了高俅,急忙又传下令去:“如若今后杀人者,定以军令,处以重刑!”由此可见,为了招安,宋江在梁山弟兄与高俅之间选择了后者。因此即使是在反贪官污吏方面,宋江也是不彻底的,所以我们说宋江的屈义而全忠的性格是不容怀疑的。

三、舍义而就忠

以“忠”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是一种政治观念。几乎作为一种不可改变的政治信条,统一了宋江的思想和行动,决定了他最终与封建统治者的君臣关系,宋江选择了招安之路,由此终于有了报效朝廷的权利和机会。这个阶段宋江是以“辅国安民”的方式向朝廷尽忠的,这主要由征辽、讨田虎、伐王庆和灭方腊这四次大的军事行动所构成,他们都是宋江建功立业的具体内容。宋江曾对吴用说:“我们受了招安,得为国家臣子,不枉吃了许多时磨难!今日方成正果!”可见宋江把招安视为唯一的安身立命的正路,只有他才能使弟兄们“官爵升迁,封妻荫子”。正因为有着许多好处,他不愿独享,所以才让众好汉同他一起走招安的路来分享它,这也正表现出儒家的忠恕之道,孔子云:“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先达人。”因此宋江主张招安并不是出于出卖结义弟兄,而是他思想中儒家忠君思想的表现。这不但不能算是对梁山弟兄的背叛,正相反这其中含有“义”的成分在内,即:“死生相托,患难相扶”的手足之情。这在他临死还让李逵也喝下毒酒这一点上表现得最明显,一般都认为它是宋江背义的最有力证据,笔者认为不尽然,这从宋江的临终遗言里就可以看出:“……你死之后,可来此处楚州南门外,有个蓼儿洼,风景尽与梁山泊无异,和你阴魂相聚。”(第一百回)宋江尽忠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李逵,但却至死也忘不了兄弟的情义,因此,死后还要阴魂相聚,这是一种被忠完全扭曲了的义。

从宋江上山前后这两个阶段来看,主要都是为如何尽忠朝廷的问题而奔波,因为宋江是一个小吏,接受儒家正统思想的影响,忠的伦理道德观念已经渗透到他的性格当中了,并对其性格中的反抗因素起到消蚀作用。因此也决定了他的行为和命运。他一直以来把落草梁山视为不忠不孝,犯了弥天大罪。所以他一方面迫不得已地和官军作战,另一方面又不断的寻找被招安的道路。也就是说忠孝的封建伦理观念是造成宋江悲剧的根本原因之一。封建时代,统治阶级要求的是臣事君以忠,事君尽礼,即使是昏君,也只能离职,而不能犯之。这种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宋江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

其实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儒家思想也能包容侠的信念,儒家人格也能生长出侠的精神。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谓成人矣。”孟子说:“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这说明儒侠本可互补,忠义亦能渗透。宋江的儒家之心、狭义之骨正是这种情形。他思想中的“义”不仅包容在“忠”里,而且是为“忠”服务的,这正是宋江性格的辩证法,也正是他最终接受招安的根本原因。除了忠孝思想,宋江还有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或者说功名思想,“为国家出力”、“名留青史”、“封妻荫子”是他从没改变的愿望。

综上所述,宋江的思想性格中始终是“忠”占据着统治地位,“义”不但没有与其分裂,而且还对“忠”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义”,宋江的尽忠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他以“义”把众好汉团结在一起跟着他的“忠”走,呼延灼就曾说过:“非是呼延灼不忠于国,实感兄长义气过人,不容呼延灼不依”,正是出于义气,宋江带领梁山好汉走上了在他看来是阳关大道,实际是陷阱的招安之路,不仅害了他自己,而且也埋葬了与众兄弟的义。

[1]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

[2]竺青选编.名家解读《水浒传》[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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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纪德君.百年风云:宋江形象论证的回顾和启示[J].明清小说研究,2005,(3).

[5]张国风.最难理解是宋江[J].文史知识,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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