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理性下的乡土写作——评阎连科中篇小说《桃园春醒》
2010-08-15郑州大学文学院郑州450001
名作欣赏 2010年29期
□刘 迎(郑州大学文学院, 郑州 450001)
阎连科在当代作家中比较独特,留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不会或者不愿用‘常态’来说话”,在他笔下,“天灾人祸、瞎眼瘸腿、盗棺掘墓、奸淫掠杀等‘非常态’事件是屡见不鲜的”①,而风格是大开大阖、手法是奇诡多变,如《日光流年》《受活》等;但他似乎有两套笔墨,像《黑猪毛、白猪毛》《柳乡长》等,显然既无太多“寓言”味,也没有刻意的技法创新,而是站在“五四”启蒙立场上,用传统“现实主义”笔法,书写日常性的乡村故事。新作《桃园春醒》(《收获》,2009年第4期),也是如此。本文试图从以下方面来阐释这篇小说。
一、“桃园”:从“启蒙”立场解构民间“义气”
“桃园”代表什么?阎连科又是如何看待呢?
说起桃园,或许中国读者立即就能想到“结义”,或者说“桃园故事”即是结义故事,桃园乃“义”之别称。梁启超曾说,“今我国民绿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桃林之拜,处处有梁山之盟,所谓‘大碗酒,大块肉,分秤称金银,论套穿衣服’等思想,充塞于下等社会之脑中”,当然,他对之持批判态度,他认为“义”“卒至有如义和拳者起,沦陷京国,启召外戎”②。不过就“下等社会”而言,“结义”即是在讲究血缘、宗亲的宗法社会里无血缘关系的群体和个人以一种拟血缘、准宗族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以形成抵御强暴的凝聚力,实际上也是弱者的一种常见武器,由“义”组成的“桃园”精神显示了民间对理想化道德的期待。至于它如何被统治阶层利用,则当别论。
然而,民间的任何要素都不是尽善尽美的,而多半是精华与糟粕同存,甚至精华依靠糟粕才能保持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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