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回购价款确定方法研究
2010-07-13高喜珍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0年9期
高喜珍
(天津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随着设我水国平经的济要社求会越的来快越速高发。展基,础城设镇施居建民设对具基有础资设金施投建入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等特点。长期以来,我国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企业和民间投资甚少。然而,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巨大的投资需求缺口。为此,BT (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 模式在各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 BT 项目的操作尚处于摸索阶段,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其中 BT 项目回购价款的确定是 BT 项目实施过程的一个关键问题。
1 BT项目的实施形式
BT是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企业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由政府使用以后的财政收入按照协议约定的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款赎回项目所有权的过程。BT 模式对缓解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为民间资本创造投资机会、提高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能力和融资能力、提高公共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的条件和要求不同,BT 项目具有不同的模式,可以将 BT 项目分为“建设—转让”和“建造—转让”两种模式[1]。
“建设—转让”是标准意义上的 BT,项目立项后即招标选定承包商,承包商根据项目发起人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项目的设计、建造等工作,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移交政府。这种BT项目从实施形式上类似于EPC (设计—采购—施工) 模式,但相比增加了融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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