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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黑客亚文化比较研究

2010-04-12马中红顾亦周

关键词:亚文化黑客群体

马中红,顾亦周

(1.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江苏苏州215123;2.名城苏州网站,江苏苏州215006)

中美黑客亚文化比较研究

马中红1,顾亦周2

(1.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江苏苏州215123;2.名城苏州网站,江苏苏州215006)

文明对话与文化比较

本期栏目主持人:马中红

主持人语:亚文化是一种普遍而又独特的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文化结构中必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文化形态共存于同一个社会、经济和文化体系中,但它通常又是一种与主导文化具有明显差异的文化形态。与主导文化相比,一方面,亚文化具有非主流、边缘性的“亚”文化或“次”文化特征;另一方面,亚文化的诸多特点,比如相对较小的参与群体、与年轻创新文化的关联、偶尔具有的政治抵抗性和激进性等,都使亚文化的建立不会成为范围更广的文化形态、价值主题以及文化实践的复制品。随着新媒介的普遍使用,亚文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不仅仅指多种多样的亚文化形态被新媒介技术催生,并寄身于新媒介而得到迅猛发展,也指众多原先只能在地下生存、在小范围活动的亚文化因为互联网等新媒介的介入,突破阶层,突破国界,突破民族,在不同的文化之间互动传播和发展。问题是,亚文化形态的全球化存在和传播会因为全球市场、商品消费、互联网以及各种综合的全球化因素而趋于同质,还是会因为政治、历史、经济、语言、文化差异、意识形态等社会差别而呈现出异质性呢?马中红、顾亦周的文章着眼于“黑客”亚文化现象,从黑客词源、黑客精神、黑客群体及行为特征等方面逐一比较了中美两国黑客亚文化,揭示了生存在两种不同社会生态环境下的“黑客”亚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陈霖、李霁的文章采用实证和文本分析结合的方式,收集美剧《绯闻女孩》的粉丝样本,依据亚文化研究的理论言路,对中美两国的粉丝亚文化进行分析,得出了不同文化语境中的粉丝群对同一迷恋对象所进行的选择性关注和扬弃,以致关注对象相同而解读则很不相同的研究结论。两篇文章的研究表明,尽管亚文化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亚文化与主导文化存在着偏离、抵抗等对立关系,但脱离了亚文化生发的制度、社会、经济、文化语境,某类亚文化现象就不再是特定的“这一个”,而成为“另一个”,即使他们的命名相同,或者有少数的相似性,但本质内涵却具有鲜明的差异性。

中美有关“黑客”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存在极大差异性。中美黑客群体在诸多本质方面同样表现殊异,包括对黑客精神的恪守与缺失、黑客群体的中产化和底层化、黑客对技术身份认同的差距、黑客组织机构及媒介话语权,等等。更进一步而言,尽管中美黑客亚文化在反商业垄断、追求信息和资源共享方面有相似之处,但更大的差异存在于技术至上与功利主义、个人价值优先与民族主义偏向等方面。这种差异的根源不仅在于黑客自身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之中,更在于不同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政治信念的传承之中。

黑客亚文化;黑客精神;价值取向;差异性存在

“黑客”(hacker)现象,由于它的神秘莫测,它的影响力,它的破坏性和无处不在,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议题。美国黑客诞生于上世纪50~60年代,历经发展,业已成为世界黑客潮流的代表,而中国黑客是随着PC机使用,尤其是接入国际互联网才迅速形成的,两者相距40多年。我国学界对黑客及其文化现象的研究随着黑客的活跃自然而然地展开,现有研究视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黑客技术及反黑客技术的研究,这是最早也是成果最丰富的一部分;其二,网络空间中青少年黑客犯罪及其防范研究,这是仅次于黑客技术研究的视角,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其三,对黑客现象的哲学和伦理思考;其四,对黑客产业链的探索。后两者的研究成果较少,而且基本上是浮光掠影式的描述。

在我们看来,黑客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蔚为壮观又异常复杂,上述对黑客的研究却仅仅揭开了帷幕之角,且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部分研究先入为主地将研究对象“黑客”抹黑,也就是说,不分清红皂白地将黑客视为一个问题群体,一种反文化力量,在此前提下展开研究。这对我们了解黑客,理解黑客文化构成了巨大的认知阈限,很难得出客观公正的研究结论。再如,大部分研究将黑客视为完整无隙的群体,既忽略历时性差异,缺乏必要的发展意识,也没有重视文化间的差异,没有足够的空间意识,这样难免以点代面,以偏盖全。在具体的研究中,随性举证,肆意想象的情况俯拾皆是,其中非常明显的问题是混淆中国黑客和国外黑客之间的差别,笼统地从技术和道德层面上去谈论黑客现象和黑客文化的是与非。事实上,黑客亚文化之间的差异可谓繁多,既表现在技术层面、道德层面、行为方式层面,也表现在社会地位差异、政治信念差异、身份认同差异等等层面,一概而论只能使现象浮泛,本质深埋。对我国来说,黑客作为一种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与其西方来源相比,有着明显的跨文化、跨民族、跨国界差异,从跨文化的角度探析这些差异,对我们把握和评价现实的黑客亚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即以此作为研究的视角和目标。

一、词义溯源:黑客精神的确立和缺失

“黑客”是英文hacker的翻译。hacker的词根hack,有着400年的历史,原意是“劈、砍”,又引申为“把一件事干得很漂亮”。大约在上世纪60年代,hacker被人们用来指称技术高超的计算机程序员,后来有词典对此做了明确的界定,比如日本《新黑客字典》的解释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像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范围狭小的部分知识。”[1]所以,hacker应当是一个褒义词,至少也是中性词,而如今我们更多将其视为贬义词,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

黑客最早诞生在美国,上世纪50~60年代,第一批计算机黑客①崛起于麻省理工学院(M IT)的校园内。这是一批痴迷程序设计和系统漏洞检索的青年学子,但很快被更为激进的后辈淘汰,然而,他们留下的遗产极为丰厚,至今多种黑客常用的技术手段(如暴力破解、后门程序等)都由他们创造出来。

70年代,在反越战、反禁锢、反黑人歧视等浪潮的影响下,美国出现了新一批宣称要“打破计算机垄断”、“让计算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青年黑客。由于当时计算机基本都掌握在政府部门、军队和科研院校手中,这些年轻人——其中包括苹果公司的沃兹尼亚克(Stephen Gary Wozniak)、乔布斯(Steve Paul Jobs)和微软公司的盖茨(Bill Gates)等——就凭借天才的头脑,在自家车库中研制出小巧轻便的个人计算机(PC),并为它编制相应的软件程序。

80年代被称为“黑客的十年”,这期间黑客群体出现了最初的分化。分化的直接原因是,随着PC和互联网(当时还叫阿帕网)的流行普及,计算机网络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特别是当1980年12月美国政府修改了版权法,明确保护“商业软件”版权后,很多黑客开始利用技术手段破解(crack)商业软件,或者入侵商业服务器窃取资料牟利,他们就成了所谓“骇客”(cracker)。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PC和互联网广泛进入家庭,黑客群体出现了更多变种。一大批精力过剩的青少年登上网络进行技术原始积累,借助前人开发完善的软件工具,极为轻易地对其他计算机展开恶搞甚至破坏。这批人被称为“脚本小子”(script kiddie),他们中的不少人将在未来成为新一代黑客或骇客。与此同时,各国政府也开始重视维护本国网络安全,大批黑客接受招安成为了网络安全卫士“白帽黑客”(white hat hacker),或者被吸纳进入更高级的“网络特种部队”。至此,除去被主流“收编”的部分外,整个“黑客帝国”大致可以分为三块:黑客、骇客以及脚本小子。黑客以编程和建设为主,骇客以破解和入侵为主,脚本小子则在以上两种类别中游荡成长。

相对于美国来说,中国的IT事业起步较晚。上世纪80年代末PC才进入家庭,而接入国际互联网的时间则已是1994年。从时间上看,中国黑客的诞生至少要比西方晚40年左右。如今,中国黑客群体同样分化出多个种类。但与国外不同的是,由于认识和翻译的原因,中文媒介环境下罕见“骇客”、“脚本小子”等群体概念,更多是以“黑客”一词来统一指称“互联网犯罪分子”。②这种看似不经意的“误读”,给原生的中国黑客群体及其文化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现在很难确切地弄清究竟是谁第一个将hacker翻译成“黑客”,查询新华网多媒体数据库[2]的结果表明,有关“黑客”最早的报道是在1996年7月3日,其中写道:

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电脑网络不断遭到“黑客”的侵袭,引起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黑客是英文“H acker”的译音,原意为热衷于电脑程序的设计者。但这些人不同于普通的电脑迷。他们掌握了高科技,但专门用来窥视别人在网络上的秘密,如政府和军队的核心机密,企业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全在他们的窥视之列。黑客中有的截取银行账号,盗取巨额资金。有的盗用电话号码,使得电话公司和用户蒙受巨大的损失……

同一时期的相关报道中,“黑客”的界定和表述大致相同。据此可以大体推断:1996年7月左右,“黑客”作为一个新名词进入中国公众视野,而媒介从起始时就给出了“黑客=网络高科技犯罪分子”的定义,久而久之,形成了中国公众头脑中有关黑客的刻板印象。

曾有文章指出,Hacker一度被翻译为纯音译的中性词“哈克”[3],但它最终被确立为含有贬义意义的“黑客”。当国外第一代hacker中规中矩活动时,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当第二代hacker与政府苦战抗击垄断时,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当我们的翻译家得以“开眼看世界”时,已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此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并非那些低调务实的hacker,而是那些因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而被媒体狂追热炒的cracker,如凯文·米特尼克(Kevin M itnick)、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Tappan Morris)、“末日军团”等等,某些一知半解的西方媒体也犯下将他们划为hacker的错误。于是以讹传讹,我国的翻译者们可能受到影响,也就顺势将hacker定性为一个不良的群体,最终为他们戴上了一只黑色的紧箍咒。更为不幸的是,这一翻译的确立时间差不多正好是中国黑客群体的肇始时期,由此中国黑客亚文化几乎还在娘胎里就被钉上了耻辱柱,所谓“黑客群体”事实上也就被媒体推向“骇客”那一侧。

中国黑客群体兴起的另一特点是,它伴生着一种非常独特的“红客”(honker)。红客自称是“极具爱国热情”的黑客,他们拒绝如传统黑客那样沉醉技术不问政事,相反,但凡国家和民族遭遇来自外部的危机时,他们就拿起键盘鼠标当武器,利用技术手段实施报复行动。

1984年,美国人斯蒂芬·利维(Steven Levy)撰写了黑客文化史的经典著作《黑客:计算机革命的英雄》。在这部书里,作者条列了一份被誉为“利维原则”的黑客伦理准则(the hacker ethic),其内容包括:

1)对计算机的使用应该是不受限制和完全的。

2)所有的信息都应当是免费的。

3)怀疑权威,推动分权。

4)计算机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好。

5)任何人都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

6)应该用黑客的高超技术水平来评判黑客而不是用什么正式组织或他们的不恰当标准来判断。[4]

“利维原则”事实上也是西方黑客亚文化内涵的生动写照。如今,黑客全球大家庭里早已分布着不同种族、性别以及年龄段的成员,他们在根本上以其技术和行为体现着“利维原则”:反垄断、反限制、反封锁、技术至上以及排斥或拒绝主流文化法则。值得注意的是,该书特意选在1984年出版,大有呼应奥威尔预言之意。此时的美国虽已逐渐摆脱过去30年来的禁锢、保守、铁板形象,但在利维看来,黑客亚文化群体仍然面临着对抗主流文化特别是冷战思维以及商业化侵蚀的重任。也是特意选在1984年,黑客出身的苹果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推出了一款宣传公司新产品的电视广告,画面中一位代表新生力量的女郎,飞出手中大锤砸碎了巨大屏幕中的“老大哥”形象。

由于时代和国情的差异,中国的黑客从出世起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就不是反抗强权专制,也无垄断需要打破,甚至连开发软件技术都不太需要——直接从国外拷贝成熟果实就行。按古风《中国黑客》的说法:“那个时代最早的黑客或者说‘窃客’……没有太多的理想和豪言壮语,一个全新的小软件就几乎是我们计算机的全部生命与理解,而对于这些窃客来说能够copy到国外的最新产品是他们最大的荣幸,那一张张的小软盘中承载了中国黑客最初的梦想”[5]。中国黑客们当然也了解“利维原则”,但是,媒介的误读,生存环境的艰难,技术力量的薄弱,更兼民族主义情绪的不时汹涌,致使他们很难以奉行利维原则来与“国际接轨”。

二、黑客群体的构成特征

黑客作为计算机领域中的技术精英,具有这一领域的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年龄一般在15~35岁之间(包含一些学生身份的少年天才)、性别以男性为主(理工科的更典型)、收入良好(IT行业的高薪地位)、具有工作狂倾向等等。然而这样的笼统结论很容易让人将中外黑客群体不做分别,视为等同。在我们看来,至少有两点区别值得提出关注:其一,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黑客(hacker)、骇客(cracker)以及脚本小子(script kiddie)等群体是有明显区分的,尽管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上述诸多共同点,但在精神理念上存在重大差异。其二,在中国,由于先入为主的翻译影响,导致我们已经不自觉地将“黑客”群体污名化,比如我们谈及“美国黑客如何如何”,其实多数是意指“美国黑客网络犯罪状况如何如何”。由此出发,我们将进一步比较中美黑客在群体构成特征方面的异同。

首先,在群体阶层构成上,我们看到,“利维原则”带有明显的中产阶级文化特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黑客大都有着较好的家庭与学历背景——这与美国发达的经济地位、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因素分不开。由此,这些黑客可以甚为优雅地为理想而非面包奋斗。就美国黑客而言,他们的主要思想源泉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利维原则所描述的反垄断、反封锁、拒绝主流归属等文化特征。Linux的创造者,著名黑客李纳斯·托沃兹(Linus Torvalds)就对黑客信念做过如下的概括:

“对黑客而言,生存不是主要问题,他们依靠Tw inkies饼干和Jo lt可乐生存得很好。”

“金钱当然有用,但是大多数人会同意金钱本身并不是人们的终极动力。金钱是金钱带来的东西的动力——它是我们真正关心的东西的终极交换工具。”

“关于金钱必须记住的一点是,金钱常常容易买来生存,但是很难买到社会关系和娱乐。尤其是带有大写字母E的娱乐(Entertainm ent)。”[6]

而这样的描述很难用之于中国的黑客群体。首先,中国黑客在总体上受教育程度和经济能力都比较低。“中国红客联盟”站长Lion所说的一番话,很能代表中国黑客群体的阶层特性,他说:“我们没有高深的知识,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四年制中专生;我们没有高深的技术,我们只不过在学习着国外N年以前的东西,但我们有永不言败的信念。”[5](P79)虽然这里有着道义上的高调,但是,它实际上也表明,中国的黑客无力扮演西方同行们的“雅皮士”角色,反倒更多具备了向骇客转变的心理准备。

其次,从组织形式看,在世界范围内黑客从来都不是一个严密有序的组织,而是大量以个人或小团体形式存在的松散人群,呈现出后亚文化时代“新部落”的特点。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马菲索里认为,后现代社会已经碎片化,整齐划一的社会组织已经分化成若干短暂的、不稳定的、以情感维系的部落,这些部落发展了它们各自复杂的符号和意义,“部落没有我们熟悉的组织形式的硬性标准,它更多的是指一种气氛,一种意识状态,并且是通过促进外貌和‘形式’的生活方式来完美呈现的。”[7]黑客亚文化群体在互联网的社群结构方式和信息交流模式下沟通、交流、聚集,电脑和网络的技术水准成为这些活动的重心所在,由此形成了其独特的生活方式。但是,美国的黑客群体在西方社会中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黑客们在现实生活中大都行事低调,但他们能够通过网站、大会、报纸杂志等媒介整体传达其意思,传播其形象。比如上世纪70年代,黑客即通过自创报纸《人民的伙伴计算机》郑重宣告:“计算机基本上是被用来反对人民而不是去帮助人民,它被用来控制人民而不是去解放人民。改变这一切的时机已经来临……”[8]。1980年代时,顶级黑客杂志《phrack》就已诞生并持续发行至今;1990年代,“全球黑客大会”等松散型机构开始成形;进入21世纪,各种黑客学校、培训机构已在欧美各国迅速涌现……所有这些组织形式对黑客正面的真实的形象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助于黑客群体文化能够向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迈进。

然而在中国情况颇有不同。先入为主的“黑客”概念成为了hacker们挥之不去的梦魇,甚至发展到了“很多与计算机有关的不好的或好的事情,只要不是由正常行为所能解释的,几乎媒体都用黑客来代替”[5](P134)的地步,承认自己是一位黑客几乎等同于宣告自己是一名犯罪分子。此外,中国黑客利用媒体的能力也远逊于他们的美国同行,一般不能独自发行报纸、杂志。即便开设网站,也很难公然以真面目示人,而都是以“系统安全”、“网络技术”等词语打掩护。业界发行的一些名为《黑客防线》、《黑客手册》、《黑客X档案》等杂志,看起来像是“同仁杂志”,实际上却是以介绍如何抵御黑客入侵为主的,真正研究如何进攻与入侵的文章可谓少之又少。这样的情况表明,中国黑客亚文化迟迟处于一个发育不良的状态,黑客们往往各行其是,宛如散兵游勇。

第三,技术是黑客有别于其他文化群体的身份标识,真正的黑客无不信奉“计算机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好”、“任何人都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他们的工作就是致力计算机和互联网络领域的建设——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高超的编程技巧,从无到有地创造出一个个精巧的软件程序来。今天我们使用的电子邮件、BBS、新闻组等软件工具无不出自黑客之手。黑客们这样做,有的是工作使然,也有的则纯粹出于对编码技术的热爱。比如上文提及的李纳斯·托沃兹,他完全可以凭借自主研发的Linux操作系统发大财,但最后却选择了以开源方式免费与所有人共享。假如说他这样做仍然有所企图的话,那就是他自己所说的“金钱买不到的快乐”。

中国当然也有贡献卓著的技术黑客,如Lids计划的领导者谢华刚,Linux Virtual Server计划的领导者章文嵩,执着于探索网络浏览器软件漏洞的吴世[9],提出大量windows漏洞而受到微软重视的袁仁广[5](P46),以及被誉为中国木马软件教父的黄鑫,等等[5](P43)。但是,在更大的范围内,由于起步晚、起点低、交流少、语言障碍等因素,中国黑客更多还是务实地选择了“学习与模仿”的策略。每当有新款黑客软件技术问世,中国黑客就及时引进、消化、吸收,进而汉化并传播。1999年,中国红客因中国驻南使馆被炸事件攻击北约网站,所用的很多“武器”实际上都是舶来品。

对于真正的黑客高手来说,即便仅仅是从技术层面,也对“软件破解”(software crack)行为不屑一顾,因为比起一套庞大的操作系统来,破解小规模的软件程序实在得不到太多的成就感,黑客们真正渴望的是挑战强壮而严密的系统,并在破解后风趣地给管理员留言“您的服务器在XX方面仍存在漏洞”。这就是黑客眼中的“艺术”和“美好”,也是他们获得愉悦感的源泉。有研究指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黑客的主要“志趣”,正是在于入侵安保严密的大型操作系统,以至于美国国防部、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航空航天局四家大网站被他们默认为了最佳“练兵场”。而与此相反的是,亚洲(也包括俄罗斯)黑客群体则更喜欢从“软件破解”中寻找乐趣[10]。在中国很多软件游戏论坛上,活跃着一批知名的ID,它们的主人总是迅速破解刚刚发布的商业软件或游戏程序,进而享受使用者和玩家的崇敬。上述差异的形成,除了技术实力的因素之外,应该也和亚洲很多国家版权保护工作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

三、黑客的价值取向

从某种意义上说,整部西方黑客文化史可以说是对内的技术探究史与对外的技术抗争史的融合。所谓对内,主要是计算机和互联网领域,而对外则是来自政府与军方的试图将计算机和互联网变成统治工具和侵略武器的活动。

源于美国的黑客亚文化,在价值取向上首先是文化的反抗。这是一种活跃在电子疆域上、通过高超的技术武装起来的反抗,是破坏也是创造,是维护也是革新,它在消极层面上造成了主流文化视野里的“损失”,然而却在技术领域里推进了整个IT事业。就反抗而言,最引人注目的是美国第二代黑客对抗政府垄断研制出个人计算机(PC)。第二代黑客们聚集在诸如家酿计算机俱乐部(the Homebrew Computer Club)这样的组织里,制造出了简陋然而便宜的PC,从而实现了“对计算机的使用应该是不受限制和完全的”这一目标。这对黑客们从物质上摆脱主流文化束缚,形成独具特色的亚文化形态具有奠基意义。

接着就是对商业的反抗,如“利维原则”第二条所表述的,美国黑客们坚持“所有的信息都应当是免费的”。这里“所有的信息”主要是指那些对大多数人有用,却又被主流文化施加限制的元素,软件是其中最明显的代表。黑客向来主张软件代码共享,顶尖黑客无不是编程高手,并且绝大部分都不吝与人分享自己编制的程序。直到1970年代,这种共享精神仍然大行其道。然而,1980年12月美国专利法修订后,一夜之间“软件版权”概念被树立起来,相当一批黑客开始为了金钱利益改变了共享精神,转而撰写封闭源代码的商业软件。比尔·盖茨正是其中一例,1985年微软公司推出的W INDOWS1.0明确标注了Copyright的字样。盖茨的“反水”为微软公司的商业软件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黑客们以报复的心态破解每一款windows和offices,而骇客们则为了金钱也做出同样的行为。

中国黑客同样在推动信息免费层面上努力做出贡献。如番茄花园网站一开始破解微软windows xp系统并不是为了牟利,而只是将破解版本进行优化,并无偿提供给网民下载使用,因而短时间内在网站上聚集了大量人气,此时的番茄花园技术团队仍然可以用“网络罗宾汉”等形象来形容。因为在黑客眼里,windows xp首先就不该收费;其次它比较粗糙,番茄花园的工作相当于是对之进行了精装修,因此不但无过反而有功。但是番茄花园后来犯下了错误,它与某几家商业软件公司达成交易,在美化版XP中预置后者的软件。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再是单纯的“技术练习”,而成为了事实上的“非法牟利”,也因此而输掉了官司。

值得注意的是,对通过破解方式获取免费资源的行为,公众一般难以区分是黑客还是骇客所为,特别是在中国,因为称呼上的混同而变得格外复杂。黑客和骇客都入侵服务器,但前者只是为了挑战系统,一般不破坏数据;而后者纯粹是依仗技术登堂入室做梁上君子。黑客和骇客也都破解软件,但前者只是为了锻炼技艺,或是看不惯收费政策;而后者基本是为了一笔佣金才去盗取注册码或序列号。但在现实中实在少有如此清晰的分辨,更多的情况是,某网站管理员报告服务器有受攻击之疑迹,媒体马上跟进指出“黑客入侵”。

再次是对政治权力的反抗。所谓“怀疑权威,推动分权”,显然具有更明显的政治意味。黑客文化本身就是伴随着与主流文化相抗衡的历史成长起来的,因此天然具有对政治势力不信任和保持距离的态度。只是黑客作为一种散漫群落的总称,并不具备严明的纲纪,也没有大规模的正规组织形态,所以他们在此方面的表达方式可谓自成其法,多种多样。黑客世界中从来不曾间断地存在着一些攻击性团体或个人,为了自身的理念持续进攻某类网站。比如为了呼吁男女平等而去进攻伊斯兰网站;为了反对一家独大而去进攻Google、微软的网站;为了抗议捕猎海豚鲸鱼而去进攻日本网站;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而去进攻古巴、朝鲜的网站。还有一些黑客的举动更加展现了其自命的某种责任感,譬如1986年,德国汉诺威市“混沌俱乐部”(Chaos Cumputer Club)里的几名青年黑客偷偷地开始了将西方先进软件源代码贩卖给苏联特工的活动。他们不久被捕,但却异常坚定地表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担心苏联计算机水平落后会打破冷战的均势,从而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8](P156)。

就中国黑客而言,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以及长期以来思想教育的作用,他们在对待“怀疑权威,推动分权”上显得颇为谨慎,基本上并不秉承这样的反抗精神,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民族主义的感召,类似“技术无国界,技术员却有国界”这样的口号持久流行。民族主义本来即是第三世界国家赖以赢得民族和国家独立的重要思想保障,因此,中国黑客亚文化群体,分享了在很多时候是主流文化重要构成的民族主义,而基本摒弃了西方黑客“怀疑权威,推动分权”的价值取向,甚至孕育出了一种旗帜鲜明的将黑客技术与爱国热情融合起来的“红客”(honker)。③

中国的红客与黑客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两者之间依然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从技术手段的高下看,红客更多由脚本小子(甚至普通网民)组成。有资料表明,2001年5月初,“中国红客联盟”一度发动8万名成员同时攻击美国白宫官网[11],他们所使用的ddos攻击方式,就好像是找一堆人站在马路上形成交通堵塞,其技术含量决不能与黑客的那种羚羊挂角、一招毙命相提并论。其次,从团队协作来看,与黑客相比,红客缺乏足够的稳定性。红客经常使用的ddos攻击战术,决定了“战前”红客群体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动员来聚集网民,而随着事件落幕,他们也就迅速瓦解,对绝大部分参战网民来说,只是经历一场网络狂欢。最后,从文化诉求的层面看,红客不像黑客那样将计算机技术本身作为目的,而是更多迷恋于黑客杀敌制胜的软件技术。2001年对美国网站的攻击浪潮中,红客们的“战利品”主要是那些与事无涉,防卫程度不高的商业网站,真正属于“肇事者”的美国军队、政府网站却因为安防严密而未曾受到太大的打击,因此一些黑客不屑地表示:“这只是小孩子们在闹着玩而已。”[11](P29)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中美黑客在反商业垄断、追求信息和资源共享上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也存在着技术至上与功利主义、个人价值优先与民族主义偏向的差异,当美国黑客扮演着计算机技术领域的“守护骑士”的时候,中国黑客则可能卷入到“以国家的名义”的狂欢。这种差异的根源不仅在于黑客自身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之中,更在于不同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政治信念的传承之中。

四、黑客的走向

黑客作为一种基于电脑和互联网技术的亚文化现象,其影响随着人类社会日益依赖电脑和互联网而渐趋加剧。

黑客与互联网的密不可分,使黑客亚文化具有强烈的全球化色彩,黑客的行动在理论上是跨国界和超国界的行动,“黑客帝国”的巨大而无形的身影随着互联网的延伸而无远弗界,技术的共享看起来也会使所有的黑客几乎拥有同样的武器。但是,如果因此就简单地将网上各种各样的黑客视为同质同构的存在,将黑客亚文化仅仅视为对基于网络的社会规范和文化秩序的冲击,那么,显然会造成对黑客亚文化简单化、片面化的理解。正如我们通过中美黑客亚文化的比较所看到的那样,实际上,黑客亚文化是一种差异分殊、杂质共存的文化,它往往在异质的碰撞或杂糅中形成特定的技术共同体。

特定的黑客亚文化究竟呈现出怎样具体的性质和形态,往往取决于文化传统、制度规范、社会舆论。譬如,在我国,新闻媒体所代表的主流文化,往往对黑客亚文化的极端形态贴上“犯罪”、“牟利”、“毒王”的标签,实际上是通过污名化“抹黑”其存在,从而将之“遣返到常识为其安排就绪的位置中”[12],而遮蔽了黑客亚文化主体的反抗意识、创造才能和其所处的社会结构性矛盾状态。④由于“黑客”一词的“黑色”,导致国人谈“黑”色变,避之唯恐不及;真正的黑客纷纷对自己的身份讳莫如深。甚至在一场国内黑客大会上,发言人都极为不安地表示“美国……可以在全世界召开黑客大会,而我们今天在这里开的会绝对不可以说是黑客大会。”[5](P134)

黑客亚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不仅是差异共存的,而且其走向也是变动不居的,而非一成不变。这不仅是指其随着技术的更新换代而与时俱进,更是指它在与政治、商业、社会的关系中,发生着与主流文化的合流、融入、收编。譬如,最初的PC机的创造是典型的黑客亚文化行为的产物,而今天PC机的制造和使用,已经完全纳入到现代工业和大众日常生活的秩序之中。实际上,无论是历时态的黑客亚文化方式,还是共时态的黑客亚文化方式,都存在着这种流变的潜能,而所谓“收编”,则将这一问题更为显豁地挑明了。由于政府和商业部门觉察到利用黑客技术维护网络安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很多高手就此被收编成为“白帽黑客”。这种情况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里尤为多见。譬如,2002年以后,随着中国互联网协会关于制止有组织的攻击行为的公告的出台,随着网络安全产业的急剧兴起,中国第一代黑客们纷纷扔掉利剑,举起盾牌,成群结队地向网络安全领域进军,中国最顶尖的黑客人才,90%变身为了网络安全专家。被收编的黑客虽然技术犹在,但身上的亚文化色彩却已日益丧失。当然,也会有本身不用为衣食过分操劳的黑客,在对待“收编”问题上保持坚定的抵抗态度,会选择中立的科研机构工作,以避开来自主流商业势力的压力。但是,这样的选择同样是在另一种意义上融入到主流文化的秩序之中。

在黑客亚文化的发展中,其群体或个体成员不管是被“抹黑”,还是被戴上“白帽”,实际上都向我们提示,作为亚文化的存在,它始终伴随着与主文化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除了前文论述的反抗精神的那些方面,还表现为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中形成的关系冲突。譬如,黑客的技术崇拜,无论是对作为公权的保密制度,还是对作为私权的隐私伦理,都可能形成冲突。这类冲突随着互联网使用的更加普及和日常,会日益加剧。譬如,前文我们论述过的骇客现象,会变得更为严重。这是因为互联网上的金融通道将日益增多,而骇客们的入侵技术也将越发高超。普通警察机构在对待这种高科技网络犯罪上办法甚少,因而这种手段隐蔽、获益巨大、破案困难的牟利方式无疑将成为一种巨大的犯罪诱惑。除此之外,骇客们同样可以单纯为发泄情绪、炫耀技艺而制造网络灾难。就这一特殊对象而言,要减少和遏制这种情况,还是有赖于黑客技术的技高一筹来化险为夷。而其他方面的冲突,当有赖于更为完善的社会制度的规范。不管如何,黑客亚文化正是在这种“冲突——消解——冲突”的螺旋中一路前行。

注:

①广义来说任何行业的专精人士都可以称为黑客,即便限定在电子技术行业,也有更早的电话飞客存在,所以这里注明是第一批“计算机黑客”。

②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所谓“互联网犯罪分子”并非依靠黑客技术手段犯罪。比如在中国架设色情网站属于犯罪。该过程完全可以不涉及任何黑客手段,不过仍有不少媒体笼统将这些罪犯称为黑客。

③红客大约是1998年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这一年,印尼发生了严重的排华事件,许多华人同胞被欺辱甚至被杀害。据传言,红客们为此出手进攻印尼网站,也使得自己一举成名。这一举动为后来发生类似事件开创了先例:1999年为抗议大使馆被炸进攻美国网站,2000年为抗议“东史郎事件”进攻日本网站,2001年为“中美撞机事件”进攻美国网站……伴随着这些此起彼伏的斗争,红客群体也迅速完成了自身的组织化。“绿色兵团”、“中国红客联盟”、“中国鹰派”等标志性网站相继崛起,有的至今仍在持续运转。

④2006年底到2007年初,我国媒介对“熊猫烧香”病毒事件的报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本项目研究中另有专文对这一个案进行考察和论述。

[1]“黑客联盟”解释[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994. htm.

[2]新华社报道.综述:西方电脑网络备受“黑客”困扰[EB/OL]. http://info.xinhua.org/cn/index.jsp.

[3]刁生福.黑客亚文化群体简论[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 2004,(1).

[4]严根,陆俊.网络悖论:网络的文化反思[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292.

[5]古风.中国黑客[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18.

[6][美]派卡·海曼.黑客伦理与信息时代精神[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序言11-12.

[7]Michel Maffesoli,The Time of the Tribes,Sage Publications Ltd;1 edition,1996.98.

[8]胡泳,范海燕.黑客:电脑时代的牛仔[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95.

[9]福布斯:中国黑客教给苹果的那些事[EB/OL].http://tech. hexun.com/2010-07-20/124304176.htm l.

[10]许东.CRACKER(解密者)VS HACKER(黑客)——揭开电脑界神秘一族的面纱[J].电脑,1997,(5).

[11]陈细木.中国黑客内幕[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12][美]迪克·赫伯迪格.亚文化:风格的意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16.

【责任编辑:来小乔】

A Comparative Study on Hacker-Subculture in China and America

MA Zhong-hong1,GU Yi-zhou2
(1.Phoenix Communication College of Soochow University,Suzhou,Jiangsu 215123;2.www.2500sz.com,Suzhou,Jiangsu 215006)

There exists a big difference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in the understanding of connotations and denotations of the word Hacker.Even the Hacker groups of the two countries have essential differences in many ways,such aswhether the hackers abide by the hacker spirit,whether the hackermembers come from themiddle class or lower class,the disparity of hackers’technique-identity,the organization and the discursive power of the hacker groups and so on.Furthermore,though there are similarities on anti-biz-monopolization and information and resource sharing,differences aremore striking in the technique-supremacy,utilitarianism,individualism and nationalism.The root of this diversity lies not only in the origin and evolutionary history of hackers but also in the inheritance of different cultures,social systems and political faith.

Hacker-subculture;hacker spirit;value orientation;existence of diversity

G 04

A

1000-260X(2010)05-0005-08

2010-06-0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介与青年亚文化研究”(08BXW018)

马中红(1963—),女,江苏苏州人,苏州大学教授,博士,从事媒介文化和广告传播研究;顾亦周(1979—),男,江苏苏州人,新闻学硕士,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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